昌化江 干流及支流石碌河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优级。支流南圣河水质良好,仅五指山 市区段水质为Ⅴ类。
4、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三、声环境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提供资料单位: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气象局
2010年,全省水资源总量475.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69.8亿m3,地下水资源量105.2 1亿m3。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 作审批,落实考核制度。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 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执行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人工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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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共同的梦想关系到每个青年人的梦想与未来。
2010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 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以服务于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圆满完成“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手机监听器是真的吗,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加强耕地保护
2010年3月20日起,文昌龙楼一带海域发生夜光藻赤潮,分布范围为文昌龙楼淇水湾-龙景湾近岸海域,面积约0.08平方公里,持续约六至七天。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12.08亿元建成19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累计新 增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514吨/日,新增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能力1787吨/日,全省垃圾无害化设施能力达到4714吨/日。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6%,超额完成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的工作任务 ,并高于国家60%的平均水平。
3、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加强全省辐射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确保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完成了对全省燃煤电厂烟气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严格 落实每月对电厂动态巡查制度,严格控制燃煤含硫率,确保脱硫设施脱硫效率和投运率均达到90% 以上。
积极推进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和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示范工程建设。投入444万元建设文昌市、琼海市 4个村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示范工程。
●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
2010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我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入分析“十二五”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12个约 束性目标指标,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提高农村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7项主要任务及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城 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36项重点项目,编制完成了我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河流水质状况
●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
2010年,全省河砂开发主要分布在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等河道,采砂企业有65家,年开采规模444. 24万立方米。保持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整顿治乱工作成果,先后组织对15个非法采矿点破 坏矿产资源价值进行鉴定,加强重点矿区的动态巡查,加大打击力度,防止违法采矿反弹。
2010年海南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10年我省气象灾害较重,全年气候年景属于一般年景。全省年平均气温25.2℃,比常年偏高1.0℃, 为1961年以来的第二高值;平均年降水量为2260.5毫米,较常年多近三成,为1961年以来的第二高 值;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025.7小时,较常年偏少58.1小时。全年有3个热带气旋影响本省,其中1个登 陆,热带气旋灾害轻于常年;暴雨洪涝灾害重于常年,2010年10月1~10日、13~18日海南省先后出 现两次大范围持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引发罕见暴雨洪涝灾害,多个市县日降水量突破同期日最大降 水量极值。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完成2个项目清洁生产审计和8个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建成东方四更、感城2个风电场。建成投产中 海油6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同时建成5个生物柴油调配站,昌江核电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完成节能灯推广数量17 0万多只,建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7个。积极推广循环系统冷却塔、“尾矿库尾矿回收技术”等 节能技术,完成三亚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以天然气和液化煤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的应用,20 10年底,我省城市(镇)的清洁能源(电、天然气和液化煤气)利用率基本高于76%,大部分城市(镇)的清 洁能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10年,我省出台了《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规定》、《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 评定办法》、《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海南省经济特区水条例》和《海南省经 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开展了《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海南 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修编工作,推进和保障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2010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质量没有显著变化。陆地γ辐射水平、土壤环 境和近岸海域环境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处于环境正常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比较,无显著变化。海口市龙塘饮 用水源地水体的总α、总β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符合饮用水放射性要求。海口、三亚的城市环境电磁 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海口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输变电系统等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强度均低于相关 规定限值。
水环境主要污染指标名词解释
2010年我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生态省建设取得进展,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启动。全省植被覆 盖度高,森林面积达207.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25亿立方米,比2009年增加79.1万立方 米,森林覆盖率达60.2%。生物多样性保持丰富状态,土地退化程度相对较低,污染负荷较小,18个市县的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良。海岸带生态系统基本平衡,海岸线基本稳定。但全省仍存在一定水土流失和沙化 现象,水土流失面积约为5.47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约5.99万公顷,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6%、 1.7%;局部耕地土壤肥力有所下降,毁林垦植等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不合理的开发活动仍然存在,对生态环境 造成一定的影响。
2010年我省湖库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18座大中型主要湖库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牛路岭水库等 17个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占监测湖库总数的94.4%,仅湖山水库水质符合Ⅳ类标准, 呈轻度富营养化状态。与2009年相比,全省湖库水质总体略有好转。
一、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与规划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执行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执行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
2010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盆地地下水水位呈基本稳定~下降状态,降落漏斗面积比上年增加 ,海口市主要开采层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扩大较多。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但局部地区存在点状“三氮”污染。开 展监测的三亚、琼海和儋州矿泉水、热矿水水位基本稳定,万宁兴隆地区矿泉水水位呈弱下降状态,矿泉水、热矿 水各组分含量基本稳定。(注:“三氮”指硝酸盐NO3-、亚硝酸盐NO2-、氨氮NH4+)
2、湖库水质状况
二类区 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
三、四类海水主要出现在部分港口、个别城市和少数海水集中养殖区附近海域,主要受港口船舶废水、城市生活污 水和海水养殖废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与2009年比较,全省近 岸海域水质总体略好于上年度。
201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6689.2万吨,比2009年减少2.21%,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7 82.2万吨,占15.76%;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907万吨,占84.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 7.82%,比2009年增加1.22个百分点。全省城市(镇)污水处理率为70%。全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 氧量排放量为92341.23吨,比2009年下降7.91%,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233. 02吨,占10.00%;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3108.21吨,占90.00%。
海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严格实行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和耕地保护问责制,加大土地整理投入力度,自1999年以来 连续十二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2010年共实施完成补充耕地项目17 个,投资总额约9044万元,开垦补充耕地3166公顷。针对10月强降水期间耕地灾毁严重的情况,下拨省 级资金1.23亿元,用于约5700公顷灾毁农田的修复建设。至2010年底,我省耕地总面积72.99万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62.92万公顷。
第三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执行海水三类水质标准。
第一部分 全省环境状况
全省监测城市(镇)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63.1-70.8分贝,8个监测城市(镇)出现超标路段(指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监测总路长的13.9%。与2 009年比较,除个别城市(镇)略有变化外,全省城市(镇)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总体无明显变 化。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执行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2类标准值 昼间60分贝,
手机监听器跟踪,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四、固体废弃物
2010年我省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投资6.9亿元,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15座。截至2010年12月,“ 十一五”规划建设的25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通水,全省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5%,总污 水处理能力105.9万吨/日,全年化学需氧量减排4.02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共计1.82亿吨,实现了县县通水的奋斗目标 ,成为全国第7个实现县县通水的省份。
持续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发布通告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开展对家用制冷设备销售、制冷维修 行业、消防行业等重点行业的ODS执法检查,掌握流通环节ODS使用情况。
●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
0类标准值 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 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照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3、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严格落实联合督查制度,先后派出检查人员513人次,对各市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83次,加强污水处理 厂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对存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运行不正常以及“两低”等问题的市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及时 对达到环保预验收条件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预验收。
2、气象灾害
万泉河 干流及支流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达到优级。
2010年海南省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
重点工业区近岸海域 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和老城经济开发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维持在一、二类海水水质,均符合水环境管理 目标要求。
2、城市(镇)环境空气
4类标准值 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 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2010年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省政府将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了为民办实 事的十大工程,并印发了《海南省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提出从2010年起 用3年时间完成我省185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再用3年时间完成乡镇和农村非典型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2010年,全省累计投入612万元,完成了第一批18个市县61个典型 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总面积279.9924km2,同时完成了18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调查及评估和113个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取得初步成效。
使用清洁能源的环保公交车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
2010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359.69亿立方米,比2009年增加0.48%。废气中工业二氧化 硫排放量为28166.78吨,比2009年上升31.42%;工业烟尘排放量为6520.15吨,比20 09年减少14.08%;工业粉尘排放量为6579.61吨,比2009年减少26.93%。
2010年海南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1、气候变化
2010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21次,其中一般火灾85次,较大火灾36次;火场总面积247公顷,受害 森林面积127公顷;未发生重大、特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类区 为特定工业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加强水资源管理
完成了全省第一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海南省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启动海南省土壤环境监管试点,部署出 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土壤环境监测监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 2010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优良天数达到100%,其中96.7%监测日为国家一级。全省东、南、西 、北、中部区域分别有100%、97.3%、89.8%、86.0%、99.6%的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 一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 与2009年比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全面完成2009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工作,并对筛选确定的1 501家各类污染源进行了逐家入户调查登记填报,污染源更新调查总数达1521个,其中工业源758个、农 业源701个、生活源2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8个,并向社会发布了海南省第一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2010年继续采取以释放寄生蜂等生物防治为主,以挂包法等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开展椰心叶甲防治工 作。全年累计生产寄生蜂40723万头,在全省18个市县的农村区域释放。挂椰甲清药包防治22.2万株, 施洒绿僵菌防治10万株,防治薇甘菊360公顷。
2010年,全省建成无公害蔬菜、水果(热作)生产基地14个,面积987公顷;累计认定无公害瓜果菜生产 基地270个,面积15.87万公顷;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为55.38万公顷,配方肥施用总量为 10.85万吨;累计建设农村沼气近32.25万户。引进推广瓜菜新品种、新技术,推动标准化生产和统防统 治。
1类标准区 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参照执行该类标 准。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执行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八、环境污染事故与赤潮
●开展村镇生活污染治理示范设施建设
(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监管
三、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
二、节能减排
2010年,全省城市(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880吨/日,清运量约为2800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86%。与2009年相比,城市(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所提高。全省医疗废物集中 焚烧处理率为86%。
2010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82.8%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劣于Ⅲ类水质的 河段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主要受农业及农村面源、城市(镇)生活污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 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石油类,
手机窃听卡。与2009年相比,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河段水质略有下降。
南渡江 干流所有监测河段和大部分支流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到优级,仅支流海甸溪水质 为Ⅳ类。
●实施生态示范工程,发展生态农业
第二部分 措施与行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成效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吊罗山旅游公路滑坡应急处置现场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 海口假日海滩、桂林洋、东寨红树林,三亚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蜈支洲岛、西岛,澄迈盈滨半岛 ,文昌铜鼓岭、东郊椰林、高隆湾、冯家湾,琼海博鳌湾,万宁石梅湾,陵水香水湾、陵水湾等18个主要旅游海 湾均保持一、二类海水水质,且以一类海水为主,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 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二类海水水质要求。海口假日海滩、三亚大东海和亚龙湾等国家重点滨海浴场均适宜游 泳。
一、水环境
积极推动企业治污技术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以中西部及水源涵养地区为重点,共安排专项资金564.43万 元,用于相关企业的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及灾后修复,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2010年,全省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 力为5574.49万标立方米/时,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0.15万吨/日。
2010年全省营造治沙林0.73万公顷,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沿海地区土地风沙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9.5平方公里,完成投资3980万元。
(一)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小知识
●着力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4、森林灾害
大力推广高标准清洁车用燃油和有效清除积炭的清净剂,在全省范围推行国Ⅲ标准汽油,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节约能源。同时,继续积极推广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开发与使用,至2010年末,全省公交车2098辆, 其中43.6%使用清洁能源;全省出租车4234辆,其中50.2%使用清洁能源。
环境噪声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1、区域环境空气
●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
组织完成了《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和《海南省生态补偿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面积为481422 公顷的范围划入生态补偿核心区范围,并启动了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将《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列入“十二五”立 法计划。
第四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执行海水四类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主要污染指标名词解释
●开展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区域环境噪声
3类标准值 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
2010年我省发生了50多起雷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全年因气象灾害造成590.7万人受灾,死亡7人 ,农作物受灾35.0万公顷,成灾5.5万公顷,绝收4.2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9.0亿元 。
六、生态环境
综 述
2010年海南省湖库水质状况
第一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执行海水一类水质标准。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第二类 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执行海水二类水质标准。
2010年海南省河流水质状况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
二О一一年六月五日
2010年,我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涉及铅、镉、汞和类金属砷等重 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完成对存在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的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此外, 陆续开展了畜禽养殖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严厉查处 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预期成效。2010年,全省经巡查发现及信访投诉受理环境污染问题239宗,查实 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宗。
“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319.8万吨;关停小型炼钢企业3家,小造纸生产企业4家,淘 汰实心粘土砖窑199家;对冶炼废钢铁的小钢铁厂实施了重组整合,拆除了16套落后炼钢设备,淘汰落后炼钢 产能80万吨;关停了华能海口电厂燃煤发电机组3台,装机容量23.8万千瓦。
二、大气环境
2010年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海口组织投入26多万人次,车辆3万5千多车次,动员社会 力量近30万人次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清理生活垃圾4万多吨,发放环境卫生法规汇编资料等资料50万余份,组 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墙报600多期。儋州市先后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环保扫路车等各类保洁机械车辆43 辆,琼海市组织人力物力清除乱挂广告牌2534处,砌筑施工围墙4.8万平方米,挂安全网90万平方米。东 方、万宁等市(县)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乡镇和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和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二氧化硫 主要由燃煤、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其次是来自自然界,如火山喷发、森林起火等,是我国实施排放总量控 制的指标之一。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和标准分级
2010年全省18个市县的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所监测的24个县城以上城 市(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绝大部分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水质要求。仅文昌市深田水库、临高县文澜江多莲取水段等个别饮用水源地受总磷或化学需氧量影响,水质为 Ⅳ类,未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但经过处理合格后仍可作为生活饮用水。与2009年比较,全省城 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2010年,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大力淘汰民营小橡胶、小淀粉、立窑水泥、小制 糖、小造纸和小钢铁等落后产能,先后公布了三批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企业名单,涉及企业共计215 家。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并强化综合管理考核评估,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 50个,总面积为273.3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9个,面积10.36万公顷,省级24个,面积261.5 7万公顷。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4.8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7.0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 水平均达到良等次以上,近半数的国家级保护区达到优等次。
3、地质灾害
一类区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010年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海南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8.9%,永兴岛、赵述岛、北岛、石 岛、七连屿、西沙洲、东岛等西沙群岛近岸海域水质均为一类海水。
继续深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工作,实现了环保部-省厅-2个市(海口、三亚)的环保专网连接。 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重点污染企业80家,联网75家,联网率93.7%。其中,2 010年完成了34家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联网。
加强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截止2010年,全省各市县确立地质灾害监测点96个,监测人数106人, 初步形成了市县、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
2010年,我省未发生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二)水质状况
按照“属地管理、风险评价、三级审批”和“严格管理、从严审批、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把好废物进口 审批关,严防境外污染转嫁到我省。加强废物加工利用环节管理,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完 成海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填埋场一期建设,完成全省重金属和危险废物调查工作,确定了危险废物监管重点类别、 行业、单位和区域。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焚烧处置,强降雨期间落实资金60万元,支持2家因灾受损的医疗废 物处置单位进行灾后重建。严格执法,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批省内企业6批共867.883吨的废催化剂跨省转移 ,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城市河段 在流经14个县城以上城镇的13条河流15个监测河段中,60.0%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 类标准,26.6%的监测河段为Ⅳ类水质,6.7%的监测河段为Ⅴ类水质,6.7%的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 。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海甸溪、南圣河、文昌河、北门江和文澜江的城市河段。
2010年我省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有:一是椰心叶甲,染虫植株达到335.7万株;二是桉树枝瘿姬小蜂 ,发生面积合计约0.67万公顷;三是薇甘菊,合计发生面积1000公顷。四是金钟藤危害,发生面积约3万 公顷。五是桉树病虫害、松树虫害等轻微发生。
5、地下水水质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实现火电机组百分百脱硫,污水处理能力大 幅提升,
2010最新手机监听器;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全省18个市县都建成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目标;强化污染源 监管,实现国控重点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积极开展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2010年 ,我省二氧化硫最大允许排放量为4.4万吨,实际排放量2.84万吨,低于目标值35.45%;化学需氧量 最大允许排放量为9.50万吨,实际排放量9.23万吨,低于目标值2.84%,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 “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吊罗山、铜鼓岭等6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浓度范围分 别为3700-10360、3220-8000、3280-7100、2610-9000、3280-5100、1550-4800个/立方厘米,绝大多数超过2100个/立方厘米,均大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个/立方厘米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积极推动生态补偿立法工作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五、辐射环境
●编制完成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进一步建立和深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登记工作程序》。完成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企业共7家, 涉及废弃物焚烧、炼钢生产、铁矿石烧结3个行业。印发《海南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 防治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
●积极推广新能源新技术
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居住区要求的二级标准,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 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仅海口市区、三亚市区、东方八所镇、昌江石碌镇受可吸入 颗粒物影响,分别有18.9%、3.3%、6.0%、66.5%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二级。2010年监测城 市(镇)环境空气综合污染程度与2009年比较,万宁万城镇、东方八所镇略有增大,昌江石碌镇、三亚市区略 有减轻,其它城市(镇)基本持平。
2010年汛期,海南省遭受了60年一遇的连续大暴雨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和灾情比上年增加。201 0年10月1~18日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75起,其中:滑坡125起,崩塌144起,地面塌陷3起,地裂 缝1起,泥石流2起。因地质灾害威胁转移人员3294人,死亡2人,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732 万元。
2010年,在全省各市县设置了21个环保标志核发点,开展车辆环保标志的试点办发工作,发放标志843个 。依法完成了9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资质委托的审批工作。大力推广生物柴油,编制了《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 广使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试点工作方案》,并开展生物柴油试运行期间尾气排放情况的对比调查 。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监测城市(镇)昼间、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分别为44.1-56.4分贝、39.2-48.8分贝。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存在超标区域,昼间超标面积比例在1.9%-23.5%之间,夜间污染较为突出,超标面积比例在1.5%-35.7%之间,声源主要来自于交通和生活噪声。与2009年比较,全省城市(镇)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略有好 转,但夜间区域噪声污染仍较为严重。
七、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开展了3次大范围的“限塑” 专项行动,查处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5700万个,端掉违法生产销售制品窝点3个。
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201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6 82件,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率约98%;当年建成投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约99%;通过环评审查否决或 暂缓审批9个与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境功能区划不相符的项目;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单位1954家 (次)。
五、农村环境保护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制定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省投入3218万元开展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截止2010年底,已建成37个村镇生活 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总处理能力达到19040m3/d,年污水处理量695万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从空白状况提高到3.3%。同时积极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以 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2010年共投入1200万元,开展18个村庄综合整治工程 。
2010年,全省新建文明生态村1096个,全省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11597个,占全省自然村的49.7 %。全省新增5个生态文明乡镇(农林场)和25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0个 生态文明乡镇和90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部分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2010年,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 绿地率33.44%,绿化覆盖率39.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7平方米。
1、城市(镇)道路交通噪声
●开展削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行动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生态环境保护
(二)环境空气质量
大广坝水库
2010年全省建成205个乡镇文化站。在海口市成功举办第四届生态文化论坛等一系列论坛和展览,在“世界 环境日”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期间联合开展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省政府组团参加“2010年澳门 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在省城市规划展览馆布设生态省展位,充分利用展览和论坛活动宣传生态省建设 成就,推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在完成全省18个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修编海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成海南省汛期地质灾 害应急管理工作评估,完成海南省市县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对全省地质 灾害工作进行汛前排查和汛中检查工作,大力加强国庆连续强降水期间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气象预报预警等。
中小河流 在监测的17条河流42个河段中,71.4%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23.8%的监 测河段为Ⅳ类水质,4.8%的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东部的文昌河和文教河、 南部的三亚河、西部的罗带河、北部的北门江、文澜江和演州河的局部河段。
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2.14万吨,比2009年增加5.62%,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3104.71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78.3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4.09%,比2009年上 升0.48个百分点,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762.87吨。工业固体废物保持零排放。
开展国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工作,并建立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监管数据库系统;对全省所有放射源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加强废弃放射源收贮和放射性 废物库管理,累计收贮废源120枚;完成对五指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儋州市)的废 弃放射源的退役处置,并对三亚临时放射性废物库实施了科学退役。
●加强城市机动车管理及污染防治
2010年,我省进一步加强采空矿区治理和植树造林。全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4个,完成矿区复垦面积 约114公顷。全年共完成造林1.71万公顷,其中完成海防林造林1400公顷、城边林造林1333公顷, 路边林造林533公顷,矿区复垦133公顷。通过湿地恢复工程,使我省红树林面积增加28公顷 。
地表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2010年海南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比例
●控制“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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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文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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