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谓“把人当人”,只不过是“不能当牲畜”。比方说,反对“人殉”(用活人殉 葬)和“人牲”(杀人做牺牲)。甚至就连用人形俑殉葬,孔子也反对,谓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 梁惠王上》)。这无疑体现了一种素朴而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却涓滴不意味着他反对等级制度,因为“人分九等 ”和“把人当人”并不矛盾。比方说,君子和小人,都是人。你不能把小人看作“非人”,却也不能看作“大人” 。这就正如嫡子和庶子都是儿子,嫡庶之别又不能不讲。既承认大家都是人,又分辨亲疏、贵贱、长幼、尊卑,才 是儒家之“仁”。既主张人道主义,又维护等级制度,也才是儒家的理念。儒家,怎么可能开启“平 等之门”? 实际上,儒家的“仁爱”之所以遭人诟病,就因为这种爱,是有差别、有等级、不平等的。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相 待、平等相爱的,是墨家。那种无差别、无等级、都平等的爱,则叫“兼爱”。如果兼爱和仁爱都是平等的爱,如 果“仁的根本含义”真像秋风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人人平等相待”,墨家何苦要反儒? 很清晰,开启“平等之门”的,只可能是“非儒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孔子则只能在这扇大门前徘徊、 犹豫、纠结。是的,作为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他不可能一点都意识不到平等的重要性。要知道,那可是人类的共 同价值。但是,作为封建礼治最坚决的捍卫者,他又不能不维护等级制度。这是他无法克服的内在矛 盾。 何况孔子还有一道无论如何也迈不过去的坎儿,这就是“君臣父子”。君臣父子,尤其是君臣,怎么会是平等关系 ,又怎么可能平等呢?变成“哥们”么?秋风先生说,是平等签约的双方。哈,那又何必叫“君臣”,叫“甲方乙 方”得了! 其实就连秋风先生,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即“称臣必须俯首”。用他的原话说,就是“一个人俯下身来来对另 一个人说,我把我的人身交给你,全心服事你”。这,难道还是平等?所以,孔子也只能提出,君臣虽不平等,却 必须对等。君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臣也不能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至少,你得客客气气,我才脚踏实地,也 就如此而已。这离“平等之门”,只怕还远着呢(孟子离此门比孔子更近,暂不讨论)! 更何况,我其实无法想象,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里,有哪个真正自由的人,会意甘甘心地向另一个人叩首称臣。 反正我是不会的。我宁肯没有那赐予的土地,宁肯一贫如洗地四处流浪,哪怕“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 下”! 刊载于2011年3月10日《南方周末》,责任编辑戴志勇与秋风先生商榷
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 ――与秋风先生商榷 一 君臣,是“契约关系”吗 最近,读了秋风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2011年1月24日《南方人物周刊》)。总 的感觉,是秋风先生对先秦政治史和思想史,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见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确实振聋发聩, 引人深思。遗憾的是,有些话说过头了,有些话说太满了,还有一些则纯属想象,近乎神话。结果,在秋风先生那 里,便高论迭出,也怪论迭出;妙论迭出,也谬论迭出。 比如秋风先生将教科书上的“封建社会”,称之为“人类学术史上最离奇的一个概念”,我就完全赞成。什么叫“ 封建”?简单地说,就是天子分天下为若干“国”,指定国君(诸侯),世袭;诸侯再分“国”为“家”,指定家 君(大夫),也世袭。前者叫“封土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合起来简称“封建”。这样的制度,就叫“封 建制”,也叫“邦国制”。西周、东周、春秋,都是邦国时代。战国,是“半邦国时代”,即“帝国的前夜”。秦 汉以后,进入帝国时代,不再“封土建国”(个案例外),怎么还会是“封建社会”?笑话! 不过,秋风先生说,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恐怕就更离奇了。众所 周知,契约,是立约双方根据自己的真实愿望和自由意志,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这里说的“自由”,包括以下内 容:一,他可以选择与张三订约,也可以选择与李四;二,他可以选择订约,也可以选择不订;三,订约以后,如 果双方同意,还可以解约。那么请问,比如孔夫子,能够做这样的选择吗? 秋风先生认为可以。因为孔子可以选择鲁公为君,也可以选择其他诸侯,比如齐公或卫公。这种选择是双向的、自 由的。选择以后的君臣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后来又反悔,孔 子也就回国,谁也不欠谁的。又比如阳虎要孔子出来做官,孔子不肯,阳虎也没办法。再比如,孔子受聘于卫出公 ,但一言不合,就离开卫国,同样谁都不欠谁的。这样看,秋风先生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他说孔子那会儿,没 什么“爱国主义”。孔子愿意定居鲁国,多半因为“周礼尽在鲁”,也对。 但我们不要忘记,孔子不讲“爱国主义”,是因为他讲“天下主义”。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实际上,当时在“ 家”(大夫领地)、“国”(诸侯领地)之上,还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国君(诸侯)之上,还有“天子 ”。天下才是最大的“国”,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爱鲁国,却不能不爱天下;你可以不臣于鲁君,却 不能不臣于周王。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够选择不做“王臣”吗?伯夷 和叔齐,不就因此才饿死在首阳山吗?那可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死路一条”,
paul smith boots。 由此可见,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从根本上讲是不可选择的。不但周天子与周臣民,就连许多次一级、 次两级、次多级的君臣关系,也都不可选择。我们要问,君臣关系的社会基础、理论基础和心理基础是什么?父子 。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没有“父父子子”,就没有“君君臣臣”。请问,父子是 契约关系吗?当然不是!父子关系是可以选择的吗?当然不能!那么,以此为基础的君臣关系,难道就可选择?当 然也不能。别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来维系的;而宗法制的核心,则是“嫡长子继承制”。有继承权的,就是 君;没有的,就是臣。家、国、天下,都如此。君臣关系,几乎刚一生下来就规定好了,根本就没得 选。 更何况,周天子也并非天下人之所选举。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丛林原则”,用拳头硬打出来的。这 就是众所周知的“伐纣战争”,秋风先生莫非也要否认?当然,战争结束以后,周天子确实跟各路诸侯订了盟约。 诸侯们奉他为“天下共主”,他则为诸侯们“封土建国”。但这决非自由选择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妥协的产物。 因为参加“伐纣战争”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还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国家。他们都要分享胜利成果 。就连战败国(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没秦始皇那么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这就只能“排排坐, 吃果果”,只能“以土地,换和平”。说得难听一点,这跟黑社会的坐地分赃,其实没什么两样。与法治社会之契 约,其差别更不能以道里计。秋风先生以契约精神说君臣关系,岂非“猴吃麻花――满拧”? 二 礼治,是“自由的保障”吗 由于把封建(邦国)时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秋风先生进而宣称“礼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 ,是认为“礼为君对臣可以行使的权力划定一个界限,从而划出一片属于臣的自由空间”。 这话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大可商量。没错,西周、东周、春秋,臣与臣民,确实有较大的自由度。
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 ――与秋风先生商榷 一 君臣,是“契约关系”吗 最近,读了秋风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2011年1月24日《南方人物周刊》)。总 的感觉,是秋风先生对先秦政治史和思想史,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见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确实振聋发聩, 引人深思。遗憾的是,有些话说过头了,有些话说太满了,还有一些则纯属想象,近乎神话。结果,在秋风先生那 里,便高论迭出,也怪论迭出;妙论迭出,也谬论迭出。 比如秋风先生将教科书上的“封建社会”,称之为“人类学术史上最离奇的一个概念”,我就完全赞成。什么叫“ 封建”?简单地说,就是天子分天下为若干“国”,指定国君(诸侯),世袭;诸侯再分“国”为“家”,指定家 君(大夫),也世袭。前者叫“封土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合起来简称“封建”。这样的制度,就叫“封 建制”,也叫“邦国制”。西周、东周、春秋,都是邦国时代。战国,是“半邦国时代”,即“帝国的前夜”。秦 汉以后,进入帝国时代,不再“封土建国”(个案例外),怎么还会是“封建社会”?笑话! 不过,秋风先生说,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恐怕就更离奇了。众所 周知,契约,是立约双方根据自己的真实愿望和自由意志,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这里说的“自由”,包括以下内 容:一,他可以选择与张三订约,也可以选择与李四;二,他可以选择订约,也可以选择不订;三,订约以后,如 果双方同意,还可以解约。那么请问,比如孔夫子,能够做这样的选择吗? 秋风先生认为可以。因为孔子可以选择鲁公为君,也可以选择其他诸侯,比如齐公或卫公。这种选择是双向的、自 由的。选择以后的君臣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后来又反悔,孔 子也就回国,谁也不欠谁的。又比如阳虎要孔子出来做官,孔子不肯,阳虎也没办法。再比如,孔子受聘于卫出公 ,但一言不合,就离开卫国,同样谁都不欠谁的。这样看,秋风先生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他说孔子那会儿,没 什么“爱国主义”。孔子违心定居鲁国,多半因为“周礼尽在鲁”,也对。 但我们不要忘记,孔子不讲“爱国主义”,是因为他讲“天下主义”。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实际上,当时在“ 家”(大夫领地)、“国”(诸侯领地)之上,还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国君(诸侯)之上,还有“天子 ”。天下才是最大的“国”,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爱鲁国,却不能不爱天下;你可以不臣于鲁君,却 不能不臣于周王。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够选择不做“王臣”吗?伯夷 和叔齐,不就因此才饿死在首阳山吗?那可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死路一条”。 由此可见,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从根本上讲是不可选择的。不但周天子与周臣民,就连许多次一级、 次两级、次多级的君臣关系,也都不可选择。我们要问,君臣关系的社会基础、理论基础和心理基础是什么?父子 。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没有“父父子子”,就没有“君君臣臣”。请问,父子是 契约关系吗?当然不是!父子关系是可以选择的吗?当然不能!那么,以此为基础的君臣关系,难道就可选择?当 然也不能。别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来维系的;而宗法制的核心,则是“嫡长子继承制”。有继承权的,就是 君;没有的,就是臣。家、国、天下,都如此。君臣关系,几乎刚一生下来就规定好了,根本就没得 选。 更何况,周天子也并非天下人之所选举。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丛林原则”,用拳头硬打出来的。这 就是众所周知的“伐纣战争”,秋风先生莫非也要否认?当然,战争结束以后,周天子确实跟各路诸侯订了盟约。 诸侯们奉他为“天下共主”,他则为诸侯们“封土建国”。但这决非自由选择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妥协的产物。 因为参加“伐纣战争”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还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国家。他们都要分享胜利成果 。就连战败国(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没秦始皇那么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这就只能“排排坐, 吃果果”,只能“以土地,换和平”。说得难听一点,这跟黑社会的坐地分赃,其实没什么两样。与法治社会之契 约,其差别更不能以道里计。秋风先生以契约精神说君臣关系,岂非“猴吃麻花――满拧”? 二 礼治,是“自由的保障”吗 由于把封建(邦国)时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秋风先生进而宣称“礼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 ,是认为“礼为君对臣可以行使的权力划定一个界限,从而划出一片属于臣的自由空间”。 这话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大可商量。没错,西周、东周、春秋,臣与臣民,确实有较大的自由度。 一 君臣,是“契约关系”吗
最近,读了秋风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2011年1月比如诸侯如何治国,天子是 无论的。大夫怎么齐家,诸侯也不论。但这诚然是盟约所定,更是形式使然。那么大一片土地,以当时的前提,周 天子就算想管,恐怕也遥相呼应。何况某些诸侯,比如楚人,原本就有自己的地盘。他们的国家,其实是自己树立 的。周王的“封建”,切实是“顺水人情”。那好,既然管不了,不如“抓大放小”。只有诸侯们承认他的“共主 名分”和“至尊位置”,也就拉倒。剩下的事件,不妨让各人自己打理。至于各国诸侯与大夫,本来就是一家子, 天然也不难做到“君臣共治”和“家国自治”。 显然,封建也好,礼治也好,“划出自由空间”也好,都是妥协的结果,而妥协的条件是实力。周天子实力最强, 却又没有强到可以独吞天下的水平。这才制订出一个既“好处均沾”,又“尊卑有序”的计划。这就是“封建制度 ”。要维护这个制度,并保证大家彬彬有礼、客客气气地和平共处,就必须有游戏规矩,也必需有贵族精神。这又 有了“礼乐制度”。至于领地、爵位、血统、财产的继承,则按照“宗法制度”。这就是西周三大制度(宗法、封 建、礼乐)的秘密,也是周王朝连续八百年之久的机密。 惋惜,正人之泽,五世而斩。等到周王室没落,保持秩序的,就只能是诸侯中的“超级大国”。这就是“春秋五霸 ”。再等到周王室威权尽失,“超级大国”就纷纭变成“独立王国”。这就是“战国七雄”。这个时候,礼也坏, 乐也崩,天下大乱,诸子蜂起。最后,孔夫子“批判的兵器”,仍是挡不住秦始皇“武器的批评”,封建制也就让 位于郡县制,邦国制也就让位于帝国制。奇怪吗?不奇异。 当然,我们应当否认,周人的三大制度,很高超,很智慧。而且,恰是因为有制度的保障,这八百年才成为后代几 乎无奈企及的黄金时代,留下了许多让后人津津有味、爱慕不已货色。其中,就包括秋风先生激赏的“自由空间” 。 这无疑是值得确定的。问题是,享有这“自由空间”的,难道只有履行礼治的西周、东周和春秋?未必。事实上, 即使在汉代以后的帝国时代,民间仍有相称的自由。老庶民们只要交税完粮不造反,统治者并不会去干涉他们的生 涯。政令行使,止于县级。县级以下,乡民自治。农林牧副、婚丧嫁娶,甚至简单的民事纠纷,都由他们自己打理 ,岂能没有“自由空间”?完全没有的,兴许只有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公国、秦王国和秦帝国。 或者秋风先生会说,这正是拜礼治传统所赐呀!就算是吧,那也有限。比方说,婚恋的自由,礼治就不会给你。父 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不可超越的雷池。但在法治社会,自由恋爱,几乎就理所当然。法治给予我们的空间,岂 非更大? 起因也很简单。礼治,是自上而下维护统治秩序的;法治,则是自下而上维护公民权力的。因此,法治不会参与私 家空间,只会限度政府权力。也因此,法治有两条原则,一条叫做“凡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的 ”,另一条叫“但凡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显然,依照法治精神,国民的自由度,应该比 政府大。那么请问,礼治会有这样的精神吗?周公也好,孔子也好,会主意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吗?既然如此,我们 还能说,周代的礼治是“人类所能假想的最好的规则之治”吗?真正能够给予自由以保障的,只能是 法治啊! 当然,我说的,是古代意思上的法治,不是法家主张的那个。 三 孔子,开启了“平等之门”吗? 事实上,礼治有一个先天的致命伤,那就是它必须保护等级制度。这可是没有方法的事情。因为礼乐制与封建制、 宗法制,是“三位一体”的。甚至,它的功效,就是维护封建制和宗法制。而我们晓得,封建制也好,宗法制也好 ,都是等级制。依照封建制,人分三等:贵族、布衣、奴隶;贵族又分四等:天子、诸侯、大夫、士;诸侯也分五 等:公、侯、伯、子、男。依照宗法制,贵族的配偶分两等:妻和妾;儿子也分两等:嫡子和嫡子;嫡子又分两等 :嫡长子和次子。所有这些,都得靠“礼”来标准和维护。比喻说,平民男子成年以后,只能戴头巾,叫“帻”。 贵族才干戴帽子,叫“冠”。贵族当中,士的规格又最低,只能加冠,不能加冕。天子、诸侯、大夫,才有资历“ 堂而皇之”。这就是礼。又比方说,天子的乐舞,八佾(八人一行,站成八行;或二人一行,站成八行);诸侯, 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这也是礼。所以,季孙氏大夫家应用了天子规格的“八佾”,孔子就说“是可忍孰 不可忍”(《论语•八佾》);子路要用诸侯的规格给孔子治丧,也受到孔子的大骂(《论语•子罕》)。这并不 奇怪。孔子终其一生,都在竭力维护和振兴周礼,他怎么能容忍“僭越”? 那么请问,这样的孔子,会主张同等吗? 没错,孔子确实是用“仁”这个概念,从新对“礼”进行了阐释,甚至改造。孔子的仁,也确实有“把人当人”, 即“人其人”的意思。但,所24日《南方人物周刊》)。总的感觉,是秋风先生对先秦政治史和思惟史,有着自 己独到的见解。这些见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确实震耳欲聋,引人深思。遗憾的是,有些话说过头了,有些话说太 满了,还有一些则纯属想象,近乎神话。结果,在秋风先生那里,便高论迭出,也怪论迭出;妙论迭出,也谬论迭 出。
比方秋风先生将教科书上的“封建社会”,称之为“人类学术史上最离奇的一个概念”,我就完整同意。什么 叫“封建”?简略地说,就是皇帝分天下为若干“国”,指定国君(诸侯),世袭;诸侯再分“国”为“家”,指 定家君(大夫),也世袭。前者叫“封土建国”,后者叫“封土破家”,合起来简称“封建”。这样的轨制,就叫 “封建制”,也叫“邦国制”。西周、东周、年龄,都是邦国时期。战国,是“半邦国时代”,即“帝国的前夜” 。秦汉当前,进入帝国时代,不再“封土建国”(个案例外),怎么还会是“封建社会”?笑话!
不过,秋风先生说,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恐怕就更离奇了。 众所周知,契约,是立约双方根据自己的真实愿望和自由意志,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这里说的“自由”,包括以 下内容:一,他可以选择与张三订约,也可以选择与李四;二,他可以选择订约,也可以选择不订;三,订约以后 ,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解约。那么请问,比如孔夫子,能够做这样的选择吗?
谓“把人当人”,只不过是“不能当牲畜”。比方说,反对“人殉”(用活人殉葬)和“人牲”(杀人做就义 )。甚至就连用人形俑殉葬,孔子也反对,谓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这无疑体现了 一种素朴而巨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却丝绝不象征着他反对等级制度,因为“人分九等”和“把人当人”并不抵触。 比方说,君子和君子,都是人。你不能把小人看作“非人”,却也不能看作“大人”。这就正如嫡子和庶子都是儿 子,嫡庶之别又不能不讲。既承认大家都是人,又辨别亲疏、贵贱、长幼、尊卑,才是儒家之“仁”。既主张人性 主义,又维护等级制度,也才是儒家的理念。儒家,怎么可能开启“平等之门”? 实际上,儒家的“仁爱”之所以遭人诟病,就因为这种爱,是有差别、有等级、不平等的。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相 待、平等相爱的,是墨家。那种无差别、无等级、都平等的爱,则叫“兼爱”。如果兼爱和仁爱都是平等的爱,如 果“仁的根本含意”真像秋风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人人平等相待”,墨家何苦要反儒? 很明白,开启“平等之门”的,只可能是“非儒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孔子则只能在这扇大门前彷徨、 迟疑、纠结。是的,作为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他不可能一点都意识不到平等的主要性。要知道,那可是人类的独 特价值。然而,作为封建礼治最动摇的保卫者,他又不能不维护等级制度。这是他无法战胜的内在矛 盾。 何况孔子还有一道无论如何也迈不从前的坎儿,这就是“君臣父子”。君臣父子,尤其是君臣,怎么会是平等关系 ,
paul smith men,又怎么可能平等呢?变成“哥们”么?秋风先生说,是平等签约的双方。哈,那又何必叫“君臣”,叫“甲方乙 方”得了! 其实就连秋风先生,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即“称臣必须昂首”。用他的原话说,就是“一个人俯下身来来对另 一个人说,我把我的人身交给你,全心服事你”。这,难道还是平等?所以,孔子也只能提出,君臣虽不平等,却 必须平等。君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任务;臣也不能只有责任,没有权利。至少,你得客客气气,我才爱岗敬业,也 就如此罢了。这离“平等之门”,只怕还远着呢(孟子离此门比孔子更近,暂不探讨)! 更何况,我着实无法想象,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里,有哪个真正自由的人,会迫不得已地向另一个人叩首称臣。 反正我是不会的。我宁肯没有那赐赉的土地,宁肯赤贫如洗地到处流落,哪怕“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 下”! 刊载于2011年3月10日《南方周末》,义务编纂戴志勇
秋风先生认为可以。因为孔子可以选择鲁公为君,也可以选择其他诸侯,比如齐公或卫公。这种选择是双向的 、自由的。选择以后的君臣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后来又反悔 ,孔子也就回国,谁也不欠谁的。又比如阳虎要孔子出来做官,孔子不肯,阳虎也没办法。再比如,孔子受聘于卫 出公,但一言不合,就离开卫国,同样谁都不欠谁的。这样看,秋风先生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他说孔子那会儿 ,没什么“爱国主义”。孔子愿意定居鲁国,多半因为“周礼尽在鲁”,也对。
比如诸侯如何治国,天子是不管的。大夫怎样齐家,诸侯也不管。但这虽然是盟约所定,更是情势使然。那么 大一片土地,以当时的条件,周天子就算想管,恐怕也鞭长莫及。何况某些诸侯,比如楚人,原本就有自己的地盘 。他们的国家,其实是自己建立的。周王的“封建”,真实 未审是“顺水人情”。那好,既然管不了,不如“抓大放小”。只要诸侯们承认他的“共主名分”和“至尊地位” ,也就拉倒。剩下的事情,不妨让各人自己打理。至于各国诸侯与大夫,原本就是一家子,做作也不难做到“君臣 共治”和“家国自治”。 显然,封建也好,礼治也好,“划出自由空间”也好,都是妥协的结果,而妥协的前提是实力。周天子实力最强, 却又没有强到可以独吞天下的程度。这才制定出一个既“利益均沾”,又“尊卑有序”的方案。这就是“封建制度 ”。要维护这个制度,并保证大家彬彬有礼、客客气气地和平共处,就必须有游戏规则,也必须有贵族精神。这又 有了“礼乐制度”。至于领地、爵位、血统、财产的继承,则依照“宗法制度”。这就是西周三大制度(宗法、封 建、礼乐)的秘密,也是周王朝延续八百年之久的秘密。 可惜,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等到周王室衰败,维持秩序的,就只能是诸侯中的“超级大国”。这就是“春秋五霸 ”。再等到周王室威权尽失,“超级大国”就纷纷变成“独立王国”。这就是“战国七雄”。这个时候,礼也坏, 乐也崩,天下大乱,诸子蜂起。最后,孔夫子“批判的武器”,还是挡不住秦始皇“武器的批判”,封建制也就让 位于郡县制,邦国制也就让位于帝国制。奇怪吗?不奇怪。 当然,我们应该承认,周人的三大制度,很高明,很智慧。而且,正是因为有制度的保证,这八百年才成为后世几 乎无法企及的黄金时代,留下了许多让后人津津乐道、羡慕不已东西。其中,就包括秋风先生激赏的“自由空间” 。 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问题是,享有这“自由空间”的,难道只有实施礼治的西周、东周和春秋?未必。事实上, 即便在汉代以后的帝国时代,民间仍有相称的自由。老百姓们只要交税完粮不造反,统治者并不会去干预他们的生 活。政令行使,止于县级。县级以下,乡民自治。农林牧副、婚丧嫁娶,甚至简单的民事纠纷,都由他们自己打理 ,岂能没有“自由空间”?完全没有的,也许只有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公国、秦王国和秦帝国。 也许秋风先生会说,这正是拜礼治传统所赐呀!就算是吧,那也有限。比方说,婚恋的自由,礼治就不会给你。父 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不可跨越的雷池。但在法治社会,自由恋爱,简直就至理名言。法治给予我们的空间,岂 非更大? 原因也很简单。礼治,是自上而下维护统治秩序的;法治,则是自下而上掩护公民权利的。因此,法治不会介入私 人空间,只会制约政府权力。也因此,法治有两条原则,一条叫做“凡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 的”,另一条叫“凡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显然,依照法治精神,公民的自由度,应该 比政府大。那么请问,礼治会有这样的精神吗?周公也好,孔子也好,会主张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吗?既然如此,我 们还能说,周代的礼治是“人类所能设想的最好的规则之治”吗?真正能够给予自由以保障的,只能 是法治啊! 当然,我说的,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是法家主张的那个。 三 孔子,开启了“平等之门”吗? 事实上,礼治有一个先天的致命伤,那就是它必须维护等级制度。这可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礼乐制与封建制、 宗法制,是“三位一体”的。甚至,它的功能,就是维护封建制和宗法制。而我们知道,封建制也好,宗法制也好 ,都是等级制。依照封建制,人分三等:贵族、平民、奴隶;贵族又分四等:天子、诸侯、大夫、士;诸侯也分五 等:公、侯、伯、子、男。依照宗法制,贵族的配偶分两等:妻和妾;儿子也分两等:嫡子和庶子;嫡子又分两等 :嫡长子和次子。所有这些,都得靠“礼”来规范和维护。比方说,平民男子成年以后,只能戴头巾,叫“帻”。 贵族能力戴帽子,叫“冠”。贵族当中,士的规格又最低,只能加冠,不能加冕。天子、诸侯、大夫,才有资格“ 冠冕堂皇”。这就是礼。又比方说,天子的乐舞,八佾(八人一行,站成八行;或二人一行,站成八行);诸侯, 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这也是礼。所以,季孙氏大夫家使用了天子规格的“八佾”,孔子就说“是可忍孰 不可忍”(《论语•八佾》);子路要用诸侯的规格给孔子治丧,也遭到孔子的痛骂(《论语•子罕》)。这并不 奇怪。孔子终其一生,都在极力维护和中兴周礼,
dr dre monster beats,他怎么能容忍“僭越”? 那么请问,这样的孔子,会主张平等吗? 没错,孔子确实是用“仁”这个概念,重新对“礼”进行了阐释,甚至改革。孔子的仁,也确实有“把人当人”, 即“人其人”的意思。但,所 但我们不要忘记,孔子不讲“爱国主义”,是因为他讲“天下主义”。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实际上,当时在“ 家”(大夫领地)、“国”(诸侯领地)之上,还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国君(诸侯)之上,还有“天子 ”。天下才是最大的“国”,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爱鲁国,却不能不爱天下;你可以不臣于鲁君,却 不能不臣于周王。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够选择不做“王臣”吗?伯夷 和叔齐,不就因此才饿死在首阳山吗?那可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绝路一条”。
由此可见,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从根本上讲是不可挑选的。岂但周天子与周臣民,就连许屡次一 级、次两级、次多级的君臣关系,也都不可抉择。咱们要问,君臣关系的社会基础、实践基础跟心理基础是什么? 父子。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没有“父父子子”,就不“君君臣臣”。请问,父子 是契约关系吗?当然不是!父子关系是能够取舍的吗?当然不能!那么,以此为基本的君臣关联,岂非就可选择? 当然也不能。别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来维系的;而宗法制的中心,则是“嫡宗子继承制”。有继续权的,就 是君;没有的,就是臣。家、国、天下,都如斯。君臣关系,简直刚毕生下来就划定好了,基本就没 得选。
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 ――与秋风先生商议 一 君臣,是“契约关系”吗 最近,读了秋风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意识的孔子》(2011年1月24日《南方人物周刊》)。总 的感到,是秋风先生对先秦政治史和思维史,有着本人独到的见解。这些看法很睿智,也很深入,确切发人深省, 惹人沉思。遗憾的是,有些话说过火了,有些话说太满了,还有一些则纯属设想,近乎神话。结果,在秋风先生那 里,便高论迭出,也怪论迭出;妙论迭出,也谬论迭出。 比如秋风先生将教科书上的“封建社会”,称之为“人类学术史上最离奇的一个概念”,我就完全赞同。什么叫“ 封建”?简单地说,就是天子分天下为若干“国”,指定国君(诸侯),世袭;诸侯再分“国”为“家”,指定家 君(大夫),也世袭。前者叫“封土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合起来简称“封建”。这样的制度,就叫“封 建制”,也叫“邦国制”。西周、东周、春秋,都是邦国时代。战国,是“半邦国时代”,即“帝国的前夜”。秦 汉以后,进入帝国时代,不再“封土建国”(个案例外),怎么还会是“封建社会”?笑话! 不外,秋风先生说,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恐怕就更离奇了。家喻 户晓,契约,是立约双方依据自己的实在欲望和自由意志,进行自由选择的成果。这里说的“自由”,包含以下内 容:一,他可以选择与张三订约,也可以选择与李四;二,他可以选择订约,也可以选择不订;三,订约以后,假 如双方批准,还可以解约。那么请问,比如孔夫子,可能做这样的选择吗? 秋风先生以为可以。由于孔子可以选择鲁公为君,也可以选择其他诸侯,比如齐公或卫公。这种选择是双向的、自 由的。选择以后的君臣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底本盘算聘请他,后来又反悔,孔 子也就回国,谁也不欠谁的。又好比阳虎要孔子出来仕进,孔子不肯,阳虎也没措施。再比如,孔子受聘于卫出公 ,但一言分歧,就分开卫国,同样谁都不欠谁的。这样看,秋风先生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他说孔子那会儿,没 什么“爱国主义”。孔子乐意假寓鲁国,多半因为“周礼尽在鲁”,也对。 但我们不要忘却,孔子不讲“爱国主义”,是因为他讲“天下主义”。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实际上,当时在“ 家”(大夫领地)、“国”(诸侯领地)之上,还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国君(诸侯)之上,还有“天子 ”。天下才是最大的“国”,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爱鲁国,却不能不爱天下;你可以不臣于鲁君,却 不能不臣于周王。究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夫子,他可以选择不做“王臣”吗?伯夷 和叔齐,不就因而才饿逝世在首阳山吗?那可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绝路一条”。 由此可见,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从根本上讲是不可选择的。不但周天子与周臣民,就连很多次一级、 次两级、次多级的君臣关系,也都不可选择。我们要问,君臣关系的社会基础、理论基础和心理基础是什么?父子 。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没有“父父子子”,就没有“君君臣臣”。请问,父子是 契约关系吗?当然不是!父子关系是可以选择的吗?当然不能!那么,以此为基础的君臣关系,莫非就可选择?当 然也不能。别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来维系的;而宗法制的核心,则是“嫡长子继承制”。有继承权的,就是 君;没有的,就是臣。家、国、天下,都如此。君臣关系,多少乎刚终生下来就规定好了,根本就没 得选。 更何况,周天子也并非天下人之所选举。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依照“丛林准则”,用拳头硬打出来的。这 就是众所周知的“伐纣战斗”,秋风先生难道也要否定?当然,战争停止以后,周天子确实跟各路诸侯订了盟约。 诸侯们奉他为“天下共主”,他则为诸侯们“封土建国”。但这决非自由选择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让步的产物。 因为加入“伐纣战役”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还有非姬姓的其余部落和部落国度。他们都要分享成功结果 。就连战败国(殷商),也要安顿。周武王自己,又没秦始皇那么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这就只能“排排坐, 吃果果”,只能“以土地,换和平”。说得刺耳一点,这跟黑社会的坐地分赃,其实没什么两样。与法治社会之契 约,其差异更不能以道里计。秋风先生以契约精力说君臣关系,难道“猴吃麻花――满拧”? 二 礼治,是“自由的保障”吗 因为把封建(邦国)时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秋风先生进而声称“礼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 ,是认为“礼为君对臣可以行使的权利规定一个界线,从而划出一片属于臣的自在空间”。 这话看起来很有情理,实在大可磋商。没错,西周、东周、春秋,臣与臣民,确实有较大的自由度。
更何况,周天子也并非天下人之所选举。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丛林原则”,用拳头硬打出来的 。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伐纣战争”,秋风先生莫非也要否认?当然,战争结束以后,周天子确实跟各路诸侯订了盟 约。诸侯们奉他为“天下共主”,他则为诸侯们“封土建国”。但这决非自由选择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妥协的产 物。因为参加“伐纣战争”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还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国家。他们都要分享胜利 成果。就连战败国(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没秦始皇那么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这就只能“排排 坐,吃果果”,只能“以土地,换和平”。说得难听一点,这跟黑社会的坐地分赃,其实没什么两样。与法治社会 之契约,其差别更不能以道里计。秋风先生以契约精神说君臣关系,岂非“猴吃麻花―― 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 ――与秋风先生商榷 一 君臣,是“契约关系”吗 最近,读了秋风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2011年1月24日《南方人物周刊》)。总 的感觉,是秋风先生对先秦政治史和思想史,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见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确实振聋发聩, 引人深思。遗憾的是,有些话说过头了,有些话说太满了,还有一些则纯属想象,近乎神话。结果,在秋风先生那 里,便高论迭出,也怪论迭出;妙论迭出,也谬论迭出。 比如秋风先生将教科书上的“封建社会”,称之为“人类学术史上最离奇的一个概念”,我就完全赞成。什么叫“ 封建”?简单地说,就是天子分天下为若干“国”,指定国君(诸侯),世袭;诸侯再分“国”为“家”,指定家 君(大夫),也世袭。前者叫“封土建国”,后者叫“封土立家”,合起来简称“封建”。这样的制度,就叫“封 建制”,也叫“邦国制”。西周、东周、春秋,都是邦国时代。战国,是“半邦国时代”,即“帝国的前夜”。秦 汉以后,进入帝国时代,不再“封土建国”(个案例外),怎么还会是“封建社会”?笑话! 不过,秋风先生说,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恐怕就更离奇了。众所 周知,契约,是立约双方根据自己的真实愿望和自由意志,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这里说的“自由”,包括以下内 容:一,他可以选择与张三订约,也可以选择与李四;二,他可以选择订约,也可以选择不订;三,订约以后,如 果双方赞成,还可以解约。那么请问,比如孔夫子,能够做这样的选择吗? 秋风先生认为可以。因为孔子可以选择鲁公为君,也可以选择其他诸侯,比如齐公或卫公。这种选择是双向的、自 由的。选择以后的君臣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齐国找工作,齐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后来又反悔,孔 子也就回国,谁也不欠谁的。又比如阳虎要孔子出来做官,孔子不肯,阳虎也没办法。再比如,孔子受聘于卫出公 ,但一言不合,就离开卫国,同样谁都不欠谁的。这样看,秋风先生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他说孔子那会儿,没 什么“爱国主义”。孔子乐意定居鲁国,多半因为“周礼尽在鲁”,也对。 但我们不要忘记,孔子不讲“爱国主义”,是因为他讲“天下主义”。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实际上,当时在“ 家”(大夫领地)、“国”(诸侯领地)之上,还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国君(诸侯)之上,还有“天子 ”。天下才是最大的“国”,天子才是最高的“君”。你可以不爱鲁国,却不能不爱天下;你可以不臣于鲁君,却 不能不臣于周王。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够选择不做“王臣”吗?伯夷 和叔齐,不就因此才饿死在首阳山吗?那可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死路一条”。 由此可见,封建时代(即邦国时代)的君臣,从根本上讲是不可选择的。不但周天子与周臣民,就连许多次一级、 次两级、次多级的君臣关系,也都不可选择。我们要问,君臣关系的社会基础、理论基础和心理基础是什么?父子 。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没有“父父子子”,就没有“君君臣臣”。请问,父子是 契约关系吗?当然不是!父子关系是可以选择的吗?当然不能!那么,以此为基础的君臣关系,难道就可选择?当 然也不能。别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来维系的;而宗法制的核心,则是“嫡长子继承制”。有继承权的,就是 君;没有的,就是臣。家、国、天下,都如此。君臣关系,几乎刚一生下来就规定好了,根本就没得 选。 更何况,
dolce & gabbana light blue,周天子也并非天下人之所选举。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丛林原则”,用拳头硬打出来的。这就是众 所周知的“伐纣战争”,秋风先生莫非也要否认?当然,战争结束以后,周天子确实跟各路诸侯订了盟约。诸侯们 奉他为“天下共主”,他则为诸侯们“封土建国”。但这决非自由选择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因为参 加“伐纣战争”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还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国家。他们都要分享胜利成果。就连 战败国(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没秦始皇那么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这就只能“排排坐,吃果果 ”,只能“以土地,换和平”。说得难听一点,这跟黑社会的坐地分赃,其实没什么两样。与法治社会之契约,其 差别更不能以道里计。秋风先生以契约精神说君臣关系,岂非“猴吃麻花――满拧”? 二 礼治,是“自由的保障”吗 因为把封建(邦国)时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秋风先生进而宣称“礼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 ,是认为“礼为君对臣可以行使的权力划定一个界限,从而划出一片属于臣的自由空间”。 这话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大可商量。没错,西周、东周、春秋,臣与臣民,确实有较大的自由度。 满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