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所著《吴敬琏传――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肖像》(资料图)
中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王娴 实习记者孙晔)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本《吴敬琏传》,一本《吴敬琏评传》;一个是著名的财经作 家,一个是吴敬琏先生多年的助手、专栏作家。被告吴晓波,原告柳红。这起著作权纠纷已经跨越了近一年时间, 再次开庭,柳红诉吴晓波在《吴敬琏传――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肖像》一书中剽窃自己的作品,侵犯著作权,昨天 (22日)再度庭审。吴晓波剽窃是否成立?这个案子能否就此了结?双方争议能否厘清?
第二次庭审开始于一审的两个多月之后,仍然是北京东城法院,但原告柳红说,旁听的人并不多,甚至被告吴 晓波本人也没有到场。原定两天的庭审在一天内全部结束,柳红说,自己的初衷没有改变。
柳红:抄袭应该是成立的,因为我们后来提出了“整体性抄袭”这种概念,两处文字相同这样的比较。我们这 样的指控提了32处。
抄袭、剽窃,这些指责都是针对吴晓波在2010年出版的《吴敬琏传――一个经济学家的肖像》。二审结束 ,吴晓波本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的代理律师则肯定地表达了立场。
吴晓波代理律师黄律师:我们的相似是存在事实部分,不是说我们对吴老的观点或者整个专题作品的编排上有 相似,这个倒没有。所以我们这方当然认为是不存在剽窃。
矛盾尚未消解,而这场论争其实由来已久。去年5月,柳红状告吴晓波以及《吴敬琏传》的出版商中信出版股 份有限公司,还有经销者――王府井书店。近一年来,柳红说,自己为此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也整理出了不少“抄 袭”的证据,在庭审现场一一出具。
柳红:还有就是篇章结构,我们这边的律师也拿出了三章。我的三章和对方的三章,它们整个篇章结构的相似 。就是在都是用时间顺序,比如出生到童年到少年到青年,虽然都是在时间顺序的前提下,但是里面你选取的人物 、事件、时间点还有里面素材的编排等等。
原告方证据一一列举,这能否成为“剽窃”的有力证明?在作品的后记中,吴晓波曾经有过这样的表述,“在 书中我参考了《吴敬琏》和《我和爸爸吴敬琏》两书中的部分内容,感谢柳红和吴晓莲。”这其中的“参考”又成 了耐人寻味的词,吴晓波的代理人黄律师说,在这个案件中,必须注意的是传记作品的特殊性。
黄律师:传记作品的特点是我们来源于同一个传主,也都是吴敬琏先生。而且在整个传记的写作 过程中,
cool nike air max,以吴老的口述,而且吴老也提供了大量与他生平有关的文献给两位作者都看过,柳红这点也不否认。更重要的一 点,由于吴老对自己的传记是非常认真的,所以所有为他写作的作者所有传记都会经过吴老仔细的修改。那么在这 样的情况下,对同一个传主写的两本传记都经过传主的修改,都可能出现相似的地方,但这个相似是传记作品一个 特殊性。
来源于同样的人,事实相似也难免,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说,类似案件中首先要明确,著 作权保护的是“表达”。
郭禾:著作权法它所表达的是,我们说,保护表达而不是表达思想,同一个思想如果有不同的表达,那么我们 认为那不叫剽窃。但是如果表达相同就所谓的剽窃了。
所谓的“表达”是否相似到构成“剽窃”?柳红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说,“这是很认真的庭审,是值得研究和 辩论的案子。”吴晓波的代理律师说,柳红所认为“剽窃”的地方,其实都是柳红的“引用”。知识产权专家郭禾 教授表示,能否构成“引用”是判断的一个基础。
郭禾:比如说你写了一篇文章,然后我在我写的文章里面引用了你的东西,那么我不享有著作权。那么别人在 引用我的文章的时候,
nike shox,他转引,声明引的是你的而不是我的。因此我对那部分因为根本就不享有权利,本来就是引用的,这个是道理上 没有问题的。
柳红本人对此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柳红:你引用什么,怎么引用,这个是有智慧劳动在里头的,毕竟有浩如烟海的文献。此外,你引用这个文献 的上下文。可能这个对方文献紧挨着的上面或者下面上面、下面,或者上下同时和我书里面的地方是高度相似的, 然后中间的引文又跟我一样,所以这个就构成了一个整体。
从网上论战的“笔墨官司”到对簿公堂,这场争议一再升级,庭审全部结束,
Nike Air Max Tailwind,下一步是法庭的宣判。二审结束之后,法庭对当事双方提出了“调解”的建议,对此,柳红说,
nike air max,前提不能变。
柳红:任何善意和诚意我都欢迎,这个门是敞开的。但是想我的原则自始自终都不变,就是说对方要承认抄袭 ,要认错道歉。
而被告吴晓波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了相反的看法。
黄律师:如果调解设定前提的话,我觉得我们这边可能很难接受。
庭外调解能否达成尚且未知,在结果宣判之前,无论柳红还是吴晓波,都通过书面文字表达了类似的意思:这 是一场为推进知识产权规范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