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3月15日电(牛琳 冉小毅 孙晶)1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拐卖女婴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王杏花29年前曾是被拐 女,因涉嫌参与贩卖3名女婴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
石家庄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份间,被告人张建国伙同王杏花等人先后 从云南地区拐卖6名女婴,将其中4名女婴以人民币18000元至21600元不等的价格卖至河北省灵寿和平 山地区。
其中,2009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张建国与王杏花等人将由他人从云南拐来的一名女婴,以人民币1 9800元的价格,卖给灵寿县一村民。同年5月29日,被告人张建国伙同王杏花、张增国在石家庄市胜利北街 ,接应从南宁乘坐火车来石家庄的人贩子张某等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解救女婴两名。
王杏花原系云南省广南县人,1966年8月出生。据交代,她14岁时被人贩子卖到河北省平山县,被迫与 他人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拐卖妇女、 儿童三人以上的,
######## rolex,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