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女与家人的会面是在痛苦声中进行的。
朱耀贤曾是个身家数百万的老板。通讯员 张明远 摄
昨天下午,无锡市有三名涉毒案件的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这3名死囚分属两个案件,55岁的男子曹国芳是 一名有过31年牢狱生活的“多进宫”,而另外两人则是一对“老少配”情侣:27岁的金春女和48岁的朱耀贤 。在2007年被抓时,金春女年仅23岁,正值妙龄。可就是这对情侣,竟然一手制造了建国以来江苏最大的冰 毒案,他们参与跨国走私、贩卖的冰毒数量达28.931公斤之巨,让人咋舌。经历一系列复杂而严谨的法律程 序后,他们在昨天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当坐台女邂逅吸毒男
一切是从2003年5月份开始的。
那一年,刚过完20周岁生日的金春女从远在边陲的老家来到了江阴,初中毕业的她到当地一家KTV歌厅做 坐台女。因为人长得漂亮,在客人面前又比较文静,因此在这家夜场很受“欢迎”。这一年,41岁的朱耀贤还是 一家服装厂的老板,身家数百万,有自己的家庭,但已有了近十年的吸毒史。
李光春,一个49岁的男人,他和金春女来自同一个省,此前一直在江阴打工。
随着时间的推进,三个本不相识,也毫无关联的人慢慢走到了一起,也走向了人生的岔路口。
最初的故事从金春女和朱耀贤开始。朱经常到歌厅唱歌,金春女经常来作陪。一来二去,两人开始同居。不久 ,朱耀贤的生意出了麻烦,他和一个叫老方的人合伙到某国开商场,但因为对当地不熟,语言又不通,他们就找到 老方的朋友――也就是李光春,他后来成为这起惊天贩毒案的第三被告,被判无期徒刑。
朱耀贤约了李光春一起到了边境,想要到境外考察市场,但因没有申请到出境通行证,又无奈折返。朱耀贤一 心想做外贸生意,他决定和老方继续合作卖服装。但服装经老方卖出后却总拿不到款。朱耀贤于是向老方催款,被 逼急了的老方告诉朱一个解决方案:“对方没钱,但可以用冰毒抵款。”
虽然吸毒多年,但朱耀贤知道这是个危险的行业,而且他并不熟悉这个“业务”。时间到了2006年7月, 老方直接把境外欠债人的电话给了朱耀贤,让他直接与对方对话。金春女见男友久久不归,此时也赶到了当地―― 她的老家。朱耀贤的家庭已经破裂,服装厂也不在他的名下,事情发展的方向很快就发生了急转。
头次出手就赚了4万元
欠了一屁股债的老方很快躲到了国外,没了厂子的朱耀贤面对拮据的生活突然想到了老方留给他的境外欠债人 的电话。
金春女的家离边境不远,她通晓这个国家的语言,她打去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要钱没有,可以给“冰”。这 个“冰”指的就是冰毒,冰毒因其对人神经系统的强迷幻性而在国内很“流行”。长期吸毒的朱耀贤知道其价值所 在。两人首先回到无锡做了一次市场“调研”,最终决定铤而走险。巧的是,金春女的表哥到无锡旅游,在表妹和 朱耀贤租的房子里,他介绍说,那个国家贩出来的冰毒每克仅在百元左右,一旦到内地,市场价将达到四百元。朱 耀贤于是嘱咐金春女的表哥帮助联系上家,他自己则在圈子里寻找下家。很快,表哥就帮他找到一个专事贩毒的境 外女人。
两人贩毒的启动资金来自金春女。朱耀贤事后向警方交待两人的分工,金春女负责与毒贩联系购毒、运毒并保 管毒品、毒资,自己则负责向下家卖毒品。2006年7、8月份的一天,朱耀贤和金春女来到边境,开始了他们 第一次贩毒的罪恶旅程。
第一次,他们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向那个女人买了200克冰毒,然后他们把冰毒藏在方便盒中坐火车返回 无锡。很快就找到了下家、绰号“翁三”的吴建伟,他是此案中的第四被告,被判无期徒刑。
朱耀贤以32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一出手就赚了4万元,将近百分之三百的暴利。
法院查明,2006年8月至9月间,金春女又先后3次与境外毒贩电话联系后,在上述地点以每克100元 的价格向毒贩购买走私进口的甲基苯丙胺共计1745克。尔后,又全部由金春女乘火车将毒品运输至无锡,再交 由朱耀贤贩卖。
每次五公斤的疯狂贩毒
他们想到了一个人!由于朱金两人这四次购毒的交易地点是李光春老家的所在地,让他去接头有很强的掩护性 。2006年10月,他们把李光春约到无锡的一家饭店。席间他们提出,希望李光春代他们去接头并运毒回无锡 ,条件是每次给两万元的辛苦费。
李光春很爽快地接下了这个活。第一次,也就是10月中旬,朱耀贤带着李光春前往边境,这次的交易量达到 了骇人的5公斤。几天后的10月下旬,金春女陪李光春前往边境,交易量仍是5公斤。
11月下旬到2007年1月,李光春开始单独前往边境购毒,每次也是5公斤。他所用的手法,仍是将毒品 藏匿于方便面和VCD等杂物中,乘坐火车往返,也都侥幸过关。
被抓捕时,金春女的银行卡上已有154万余元的存款,而在短短几个月前,她和朱耀贤还过着 负债的日子。
2007年3月12日,东窗事发。这次,是朱耀贤直接指令李光春前往交易,目标是购买3公斤冰毒,但毒 贩只提供了2公斤。
据法官介绍,金春女此时已心生退意,她手握巨款,越发觉得贩毒是在玩命,便有意想要退出。可就是这一次 ,李光春发现警方检查变得很严格,根本无法上火车。于是他求助朱耀贤,朱打电话给当地的朋友,让李光春搭便 车回无锡。李光春3月17日到达无锡,将毒品交给朱耀贤。就在此时,早埋伏好的警察将两人一举抓获,现场缴 获冰毒1986克,纯度高达80%。19日,金春女落网。
法院判决两死两无期
法院最终认定,至被抓获时,两人共走私、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8.931公斤,其中朱耀贤参与走私、 贩卖、运输毒品23.931公斤,金春女参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26.945公斤。2008年6月18日 ,无锡市中院作出判决:朱耀贤、金春女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李光春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 无期徒刑,此案中的主要“下家”吴建伟被判无期徒刑。除李光春外,另外三人均提出上诉。
据主审法官介绍,一审中,金春女的认罪态度很好,但二审时她开始翻供,主要理由就是,最终被抓时,金春 女经手的毒品早已脱手,
replica watches outlet,警方并没有抓住物证。但法院认为,据几名犯罪嫌疑人交代,金春女历次贩毒的“时间、地点、数量、手段等情 节均相互吻合”,这个上诉理由不能成立。2009年4月24日,江苏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经最高院复核后,昨天下午,朱耀贤和金春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愿他们的死能换来所有人的警醒,毒品之 所以被称为毒,既害人又害己。
对话
朱耀贤:人生没有假如
昨天下午1点45分,无锡市看守所。
在上午与家人会面过后,朱耀贤和金春女两人走进了人生的最后一个小时。上午的临终会面中,朱耀贤和哥哥 、前妻进行了最后的告别。而来看望金春女的,是从家乡赶来的双亲和哥哥。据在场的工作人员说,金春女和家人 的会面在撕心裂肺的哭声中进行。行刑前,司法机关在看守所的一间会议室安排了媒体短暂的采访。
快报记者:朱耀贤,走到这步,你后悔吗?
朱:走到这一步,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怪我法律意识太淡薄。
快报记者:对金春女,你有什么想说的?
朱:她的事我不清楚,也不好说。
快报记者:你吸毒又贩毒,怎么看待毒品?
朱:我吸毒是因为当时做生意的原因,也是出于好奇。我奉劝所有的人要远离毒品,好好度过每 一天。
快报记者:如果人生能够重新再来,你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朱:不会有这个如果的,人生没有假如……
金春女:毒品,是害人的
紧接着被带进会议室的是金春女,她一头短发,面色清秀而苍白,身材瘦弱。坐下后,她甚至对着镜头还微笑 了一下,但对记者的提问大多回以沉默。
记者问她,“你后悔吗?”她简短地回答:“毕竟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任,毒品,是害人的。” 说完这句话,她就微低下头一言不发,她知道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但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和朱耀贤不同,金春 女穿的是一套运动服,如果不是戴着手铐脚镣,27岁的她正是一个挥洒着青春的年纪。
链接
江苏去年有2824人
涉毒被判刑
近期,全省各地法院对部分重大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庭审、公开宣判及对被最高法院核准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 死刑执行。近年来,我省涉毒犯罪案件不仅数量大幅上升,而且个案涉案人数、涉案毒品数量也呈现出明显上升的 态势,涉毒案件数量已由2004年的1450件上升到2009年的2419件,涉案人数由2004年的12 00人上升到2009年的2824人。同时,犯罪团伙的组织更加严密,分工更加精细,毒品种类向多元化发展 ,有的案件形成了专门的毒品购、运、销网络。
面对严峻形势,江苏三级法院坚持将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 贩毒数量大、暴力拒捕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级法院严把案件事实 关、证据关、量刑关和适用法律关,对毒品犯罪分子准确定罪量刑,切实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毒品案件审判质量。 近年来,江苏省高院报请最高院核准的毒品死刑案件核准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至今未发现一起错案,真正将毒 品死刑案件办成了铁案。
记者手记
年轻的生命本不应刚绽放就枯萎
一个年轻的生命走到终点。
面对死亡,最后的会面对金春女及她的父母而言无疑非常残忍。金春女给很多人的感慨在于,这是一个刚刚绽 放的生命,或许是一时的冲动,生存的无奈让她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或许应该再给她一次机会。
这是所有善良的人的本能意愿,但严肃的法律却没办法给金春女这样的机会。采访中法官说,对金春女,法官 们费尽了思量,他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纠结,一个被捕时仅23岁的女孩,她到底能不能获得再生的 机会?
但她和同伴长达九个月,一次次亡命般的贩毒旅程,还有他们走私贩卖的近29公斤的高纯度冰毒,又把人们 拖回到闪动着黑色骷髅的犯罪现场。这些被细化到以克计的毒品被分包装后,散布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将一个个触 碰它的人推向深渊。
“毒品,是害人的!”这是金春女临刑前与记者对话时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
让我们学会珍惜生命吧!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些错一次也不能犯。
(快报记者 言科 无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