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6日电 (记者 梁娟) 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玉河分局日前破获系列新闻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齐泉华、王亚男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 传引诱的手段先后在渭南、汉中等地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获得财物近10万元。
6月2日17时,玉河分局接到略阳县某企业职工报案称,有一名自称是《现代教育报》记者的男子到厂区, 以工厂生产时烟囱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欲在媒体曝光为由,敲诈勒索企业3万元,已从财务部取走现金。玉河公 安分局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刑警大队出警,17时15分,这些人乘一辆轿车准备逃跑时,被民警在企业办公楼外截 获,并将随车4人带回玉河公安分局认真盘查,发现其均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有效新闻采访证 件。
经查,齐泉华,男,生于1978年12月3日,小学文化,安徽省利辛县大李集镇齐寨村农民,现暂住北京 市昌平区,持有《现代教育报安全教育》新闻工作证和《中国经济(内参)》调研证,自称现代教育报社记者。王 亚男,女,生于1968年3月9日,大专文化,原籍河南省鲁山县人,现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华印刷厂家属区,陕 西省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工作人员。
齐泉华、王亚男2人自今年4月份以来,相互勾结,由王亚男收集并提供有关学校在收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 题及有关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存在问题的新闻线索,再伙同齐泉华以《现代教育报》记者的身份到现场拍照,然后 拿着拍摄的影视资料和采写的初稿到相关单位采访,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先后在渭南、汉中等地 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获得财物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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