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彭宏发 文/图
2009年9月11日,湖南永州警方在一次大规模扫黄行动中,抓获6名正在卖淫的失足妇女。在该店负责 “管事”的邵阳籍嫌疑人夏松桦被一同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2010年12月2日,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夏松桦还是十年前一宗经济犯罪的网上追逃嫌犯 ,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 月。
最终,两罪并罚,夏松桦被宣判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这件错综复杂的案子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戏剧性故事呢?
扫黄风暴中意外落网
黄小丽想找一份“工作”。
2009年8月底的一天,她来到永州市维多利亚洗浴港湾。在此之前,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这个有着非法 性工作经历的年轻女孩,打听到这个洗浴港湾正在招聘“洗浴技师”。她想到这里找一份差事。
“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接待了我,向我介绍了店里的一些规矩。”在警方的取证笔录中,黄小丽这样描述她 进入维多利亚洗浴港湾的经过:“包括洗盐浴、全套、半套服务的具体服务项目和具体要求、提成标准和结算办法 ,他都仔细讲了。”
“全套、半套是她们的行话,分别是指提供全套性服务和半套性服务的不同服务内容。”有关警方人士说,在 查处的大多数涉黄案件中,这样的服务项目都会有。“近些年来,一些从事黄色交易的场所,形成了名目繁多的‘ 服务’项目,不同的项目提供不同的性服务,价格也分等级。全套和半套是最常见的两种。”
黄小丽通过了这个“五六十岁男子”的面试,很快就进入工作状态。
一个月后的9月11日,黄小丽在为一名男子提供“全套服务”时被警方逮个正着。她指认的这个“五六十岁 的男子”就是夏松桦。
几乎与黄小丽同时,卢会香也在2009年8月底在维多利亚洗浴港湾找到了“工作”。
“吧台收银员请示老板,同意我第二天就上班”,在警方的调查笔录中,卢会香说,每次在上班的时候,都是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负责为其排班。“这个店的老板听说有好几个,但具体是谁,我们也不知道 。”
2009年9月11日,卢会香也被派了一个“全套”。警方进来时,她正在为客人“服务”。
相对于黄小丽与卢会香来说,张红美的运气显然要差一些。9月11日,是她第一天到维多利亚洗浴港湾“上 班”,当天晚上,她在“工作”时,被警方抓获。
包括黄小丽、卢会香和张红美等在内的6名小姐,除了向警方供述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事实外,还同时指 证了夏松桦在店内的“工作”:收取“营业款”,统计小姐们的“工资”数,每三天为小姐发放一次“工资”,等 等。
雪藏十年的案底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杨家桥派出所在2009年9月11日的行动中,除了将现场抓获的6名正在提供性 服务的妇女和包括夏松桦在内的相关管理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外,还扣押了相关笔记本、账本复印件 等材料。
“从这些材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一段时间以来,维多利亚洗浴港湾服务小姐提供服务的种类、次数、领取 工资情况”,警方表示,所有迹象表明,涉案当事人及其所在的维多利亚洗浴港湾管理人员,已经涉嫌违法。在进 一步的调查中,警方意外地发现,被抓获的夏松桦竟然是网上追逃人员。
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反贪局政委彭宏发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犯罪嫌疑人在涉嫌多种罪名的情 况下,由犯重罪的所在地管辖单位牵头办案的规定,夏松桦被永州警方移交邵阳检方查办。
相对于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而言,夏松桦十年前在邵阳犯下的案子(涉案金额高 达13万元),显然比十年后在永州的这一次要重得多。彭宏发奉命带领2名办案人员,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 局将夏松桦带回了邵阳。
前后相隔十年,夏松桦的命运似乎走了一个轮回。十年前,正当壮年的夏松桦到底干了些什么呢 ?
“1996年底至1999年10月,夏松桦在担任邵阳市化纤厂(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化纤厂’) 原液车间二硫化碳库计量员时,与供货单位原邵阳市郊火车站福利化工厂(以下简称‘福利化工厂’)厂长李春明 、经营厂长苏聪慧以及其他销售人员互相勾结,采取虚假申报的方法,多计二硫化碳219.02吨,价值695 386元。”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对于夏松桦经济犯罪案的描述,简单而清晰。办案人员对记 者说,在多计的695386元货款中,福利化工厂有关销售人员,按每吨1200元或1300元,分20次共 领出273930元,交到了夏松桦手中。夏松桦在拿到这27万多元钱后,按一定的比例,将一部分钱分给了其 他参与人员,其余的13万元便落入他自己的腰包。
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先后将该案的相关人员拘传到位,被告人李春明、苏聪慧等均先后承认,在1997年1 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他们确实是共同参与了上述案件,其中,李春明分得脏款43804元(已全部退 脏),苏聪慧分得脏款15962元(已全部退脏)。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2010年9月30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 法庭上,夏松桦承认实施了公诉机关指控的行为,但对涉案金额,夏松桦只承认8万多元,“其他的都是公诉机关 推算出来的”。
两个罪名的认定之争
“如果不是夏松桦涉黄被意外抓获,化纤厂这个案子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案。”一位办案人员深有感 触地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对于涉案高达69万多元的这起案件的定性问题,检方是以夏松桦、李春明、苏聪慧等人犯贪污 罪提起公诉的。
“公诉机关认为,夏松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李春明、苏聪慧等人骗取国家财物, 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夏松桦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对这一定罪,夏松桦本人及其代理律师都表示了不同意见,夏松桦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操作工,怎么会是国 家工作人员”。夏松桦的律师也认为,“夏松桦从事的是计量工作,把计量劳务工作理解为计量管理工作是不妥的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信了夏松桦及其律师提出的上述说法。“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 作人员。”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夏松桦定性。
有意思的是,在庭审时,夏松桦及其律师都提出,夏松桦协助抓获其他同案犯,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应从轻 或减轻处罚”。法院对此予以回绝。“夏松桦是在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且已经获悉他是网上追逃人员后,他才主要交 代了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夏松桦的行为只能构成坦白而不构成自首。”
对于协助抓获其他同案犯的事实,法院也没有认定。“该协助的具体行为是通过被告人夏松桦的亲属作出的, 不属于夏松桦亲自实施的,因此不能构成立功。”
2009年9月11日晚的扫黄行动,对于那天带来夏松桦命运转折拐点的罪行如何定罪,也有 一番争议。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对夏松桦的行为,定性为“组织卖淫罪”。
夏松桦本人及其律师提出的“夏松桦不知情,应宣告无罪”的辩解意见,法院没有采信。理由是:“该店收银 员及两名卖淫女均指证夏松桦知道该店存在提供性服务的全套、半套服务项目,
louis vuitton handbags,夏松桦也按照店主的规定每三天与服务小姐核对发放工资一次。”“因此,夏松桦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对卖淫活动 不知情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
法院作了“协助卖淫”的最终认定。
在邵阳采访期间,部分司法工作者就夏松桦的意外落网与犯罪受惩的必然结果这一话题,进行了热烈探讨。一 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说,从夏松桦的个案来讲,其因警方的例行行动而落网,完全具有偶然性,但他只 要背有案子在身,就总会有遭到报应的时候。扫黄中被擒获只是他落网的一种契机而已。
“近年来,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新闻报道说,一些十多年甚至二十年前犯了案子的人,在十多年二十多年后,即 使发家成了大老板,最终还是被抓了。”另一位法律工作者说,四川一个杀人犯逃到云南,经过十多年的打拼,拉 起了一家很大的装饰公司。此人致富以后,经常做慈善事业,经常被媒体报道,没想到,就是被媒体报道以后让他 露了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