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康和记者交谈。本报记者王鹏昊摄
眼前的16岁的董康(化名),性格内向,不善言表,眼光无神。据其父亲说,一年多前,董康也是个活泼的 孩子,15岁生日那天被几名同学拽到学校的厕所一顿殴打,
ghd purple,过后便逐渐抑郁,出现应激障碍症状。董康告诉记者,他被几名同学欺负了三年,他越来越害怕欺负他的三名同 学。由于孩子患上精神类疾病,董康的父亲将打人学生和校方诉至法庭。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 案。
初中生厕所内遭同学殴打
2009年12月29日,在昌平南口地区读初三的董康迎来了15岁生日。早上,董康像往常一样骑车到昌 平南口学校上课。董的爷爷说,平日学校11点55分下课放学,董康骑车10分钟便能到家,
ghd precious,但当天其却迟迟未归。直到12点30分,董康才推着车回到家中。
进门后,董康直奔卧室,一头栽倒在床上。董爷爷连忙进屋询问孙子的情况。“当时他裤子都尿湿了,脸上还 有些擦伤,校服上也沾满了泥土。”董康开始哭泣,断断续续地说,自己在放学后被同学李明(化名)等人“拉” 进学校的厕所,进行殴打。
得知此事,董康的父亲随即与学校进行了联系,当日下午参与打架一事的学生的家长,及董康父亲一同来到学 校解决此事。
因在别人授意下撒谎整人
董父说,打架的起因是班上一同学告诉董康,课后要在教室后罚站,如果老师询问,必须说罚站是李明唆使的 。实际上,老师见此情况当即与班主任取得了联系。在班主任询问时,担心被同学事后“算账”,董康只得说了李 明的名字。为此,李明遭到了老师的批评。
因心中怨气难消,李明在中午放学后将正准备推车离开的董康带进了厕所。据董父介绍,在其面前,李明称其 余两名同学并未动手打架。
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董康在家人陪伴下来到南口医院接受了治疗,初诊为头部外伤、面部软组织损伤。李明的父亲也第一时间到医 院看望,并支付了500元。董父说,几天后,由于孩子拒绝上课,出现精神异常情况,在南口医院的推荐下,他 们来到回龙观医院。
经过回龙观医院的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并建议定期复查。从医院回到家后,董康自此终日 足不出户。
打人者及校方被诉至法院
去年11月,董父将打人学生李明及学校诉至昌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 元。昨天上午9点,本案第二次开庭。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认为,董康的临床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与前年12 月29日被打伤一事之间具有部分因果关系。
庭上,李明父亲说,董康上学期间免体就能证明其身体存在问题,并且很多同学曾透露董康在事发前也去过回 龙观医院进行治疗,所患的精神类疾病与李明打伤并无关系。“正常人被打两个耳光,怎么可能打成精神病”。董 父则说,孩子在事发前从未在回龙观医院接受过任何治疗,查看病历便可得知。免体证明是因为孩子患有颈椎疾病 。
校方称,学校在每学期都进行法治安全教育,对学生之间的纠纷也进行了调解,已经尽到教育义务。出于人道 ,学校愿意出5000元作为对董康的援助。
最后,李明的父亲称可以接受法院调解,但赔偿数额不能超过5000元。董父表示,因为离赔偿数额相差甚 远,拒绝进行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对话小康
想学功夫保护自己
“我变得越来越孤单了。”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董康的家中,看到了他写的日记和事发以来画的百余张画像, 其中最多的就是标注有三名欺负过他的学生名字的全身画像。经过董父劝说,小康接受了采访。他低着头紧握双拳 ,腰挺得很直,眼睛盯着一个方向看,没有神采。面对提问,他半天才回话。
记者:初一开始你们就是同学吗?
小康:嗯。
记者:一开始他们几个人就欺负你吗?
小康:嗯,不光是我,胆子小的同学他们都欺负。
记者:他们怎么欺负你的?
小康:他们管我要烟要钱。
记者:事发过后,打过你的同学,还给你送作业送了一个多月,你不害怕吗?
小康:害怕。但是不敢不让他们送。
记者:你画了那么多张欺负过你的同学的画像,为什么呢?
小康:我恨他们。
记者:你把他们画的那么高大,把他们画小一点,你也就不害怕了。
小康:这不是在骗自己吗?
记者:在家中一年多了,你现在最想干什么?
小康:我想学功夫,这样以后可以保护自己。
(在对话时,记者不停地在鼓励他振作起来,小康也不时有一些笑容。“感谢你们了,很久都没有看到过孩子 笑了。”小康的父亲说)
>>分析
画人像暗喻渴望保护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介绍,
ghd flat iron,受欺负的孩子往往弱小、不能反抗、不懂求助,以及不善于与他人沟通。对于此类学生老师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作为老师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引导弱小学生和班里一些友善的同学进行靠近,伙伴的力量很强大。同时,家长也 可以帮助孩子团结同学。
同时,李教授称,孩子喜爱画画,只是内心想象的一种表达。该事件中董康的人像画,表现出他渴望得到保护 。在董康的低谷时期,能够用画画来表达情绪是好现象,等他慢慢走出该事件后,其一定会恢复正常 的生活。
校园暴力多为偶发性
就校园暴力问题,记者询问了海淀检察院少年检察处的副处长赵轶。
赵轶告诉记者,未成年犯罪基本类型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也有一部分性犯罪(强奸等)。案件存 在偶发性,犯罪青少年基本没有经过缜密预谋,基本为偶然突发犯罪;而且大多具有涉众性,很少有单独犯罪,基 本上都是三五成群犯罪,比较“团结”。
在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心理辅导时,检察官总结,使他们犯罪的主要心理原因是,好胜心、嫉妒心、缺乏责任 感。
本报记者 穆奕 王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