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微博)11月15日讯 两名妇女假装卖棉花,走街串巷,相互配合,专盯农村大龄单身男子,以介绍对象的名义诈骗钱财。两人在作案时 ,谁先发现“客户”,就由谁扮演“媒婆”,而另一人扮演“准媳妇”。半年时间作案30余起,骗得现金8万余 元。11月8日,当两人再次作案时,正巧被骗人的亲戚到其家中串门,撞见了这一幕,于是其亲戚便悄悄播打了 110报警电话。原来这名亲戚的村里,有人前几天就是被这两名妇女以卖棉花介绍对象为名骗走3000元的。 11月14日,记者从寿光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怪事
天上掉下“准媳妇”
今年已经40多岁的寿光市化龙镇鲁某,因为家里穷,加上略带口吃,到现在都没有结婚,他的婚姻大事成了 家人的一块心病。
2011年5月,有人上门来给鲁某做媒了。“媒婆”自称姓张,化龙镇裴岭村的。张某对鲁某家人说,她跟 婶子家的妹子整天走街串巷卖棉花,来到这个村听说鲁某还没成家,想给鲁某介绍个媳妇。张某说自己婶子家有个 李姓妹妹,今年40岁,两年前离异,如果鲁某愿意,她可以安排见面。
紧接着,张某一个电话便叫来李某,鲁某家人都觉得李某条件很好,就同意了这门亲事。张某说,“趁着今天 是个好日子,就把亲事定下来吧,”说着,张某打电话让一名中年男子送了几大包棉花过来。张某对鲁某说,不需 要他准备什么彩礼,只要他准备几千元钱,让李某做几床被子,再做几身衣服就可以了。于是鲁某的母亲当场从屋 里拿出三千元钱,用红布包好了递到“准儿媳”李某手中。临走,张某还让鲁某把家里收拾一下,说晚上李某会来 吃饭。
露馅 再次行骗惨被戳穿
这一走不要紧,鲁某再也没有见到“准媳妇”的面。而张某留下的“好棉花”,就是用一些碎布头弹成的线头 棉和一些皮棉掺在一起。卖棉花是假,骗婚是真。张某、李某卖棉花演双簧就是为了骗农村的大龄单身汉或单身老 年人,一旦得逞,她们便迅速驱车离开。
2011年11月7日,张某,李某二人再次来到化龙镇某村,打听到了一个40岁的单身汉,两人故伎重演 ,很快骗得男子的信任。这名男子还当场拿出5000块钱塞到李某手里。
就在两人以为又一次成功得手的时候,事情有了变化。恰巧该男子有个亲戚来串门,看见他给“准媳妇”钱, 问明白事情的经过,亲戚心里有了底,悄悄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原来,这个亲戚的村里有人几天前就是被两个 卖棉花的妇女以介绍对象的名义骗走3000元现金。
接到报警,寿光市公安局化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她们的司机控制住 。
交代 分头行动寻找目标
落网后,张某、李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三人都是寿光市化龙镇人,据李某交代,由于卖棉花挣钱不多 ,她跟张某就想用骗婚的方法多挣点钱。于是张某就雇了辆面包车假借卖棉花之名与李某到处骗婚。事成之后,两 人会从骗得的礼金中拿出几百块钱给司机。
每到一处,张某和李某就兵分两路,分头去找“客户”,谁先找到合适的人选,谁就当“媒婆”,另外一个当 “单身”,如果有合适的人却一时不在家,张某就在纸上记上当事人的姓名和住址,择日再来。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半年的时间内,她们作案有30多起,可来公安局报案的也就四五起。这类犯罪分 子之所以猖狂,是因为他们目标明确,抓住了受害人不愿声张的心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专门对农村丧 偶多年或一直未婚的男子下手,抓住这类男性不好找对象的特点主动上门,让受害人难以防范。而他们每次几百、 几千地索要钱财,受害人一警觉立即消失不见,受害人觉得年龄大了,怕丢面子,宁愿承受损失也不愿报警,无形 中也助长了这些犯罪分子作案的嚣张气焰。”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王锡光介绍说。(张少华 武红霞 王锡光 李洪国)
◎民警提示
民警提醒相关当事人,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核查其身 份证。第二,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第三,对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 多留个心眼,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 案,以便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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