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楚辉(左一)的维权行动受到媒体关注 (资料图片)
■新闻追踪
把“一元官司”折腾成向省政府和21个地级市政府申请公开信息,再到提起15宗行政复议,揭阳二级残疾 人夏楚辉昨天终于松了口气―――广东省政府做出复议决定,称政府超期回复行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这个结果出乎意料,政府拿出了承认错误的勇气,让我感受到了阳光政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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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 王晓云
因一元车费对簿公堂 投书省府细问政策
第一回合 因一元车费对簿公堂
夏楚辉是揭阳市揭东县人,9岁时因遭遇车祸被截肢,持二级残疾证。
2008年11月23日上午,他在广州海珠客运站搭乘9路公交车,上车时出示了残疾人证,但司机告诉他 “该证无法享受优惠”,他只好先投放2元硬币,并索要了车票。
“第二天,我去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认为自己至少应该享受减半缴费的优惠,要求第一巴士退回多收的1元费 用。”
不久,夏楚辉收到广州市第一巴士公司的答复,称其持有的二级残疾人证不能享受广州公交优惠。但他不满意 :此事不应由被投诉单位答复,应由广州市工商局出面答复。
2009年2月,他将广州市工商局告上广州天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工商部门未能在法定期限内 对他的投诉作出答复。随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广州市工商局回复超时行为违法。但鉴于工商部门已在诉讼期间给 予夏楚辉答复,故无需再重新调查。
在等待天河区法院的判决前,小夏又将广州第一巴士公司告上广州越秀区法院―――“根据2007年5月1 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 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第二回合 投书省府细问政策
残疾人优惠乘车是不是要受户口限制?省、市规定为何不同?各地的做法一致吗?
抱着一堆疑问,夏楚辉决定“较较真”。
2008年11月底,他向省政府寄送了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广东省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书 面答复两个问题:一是凭本人《残疾人证》是否有权享受广州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无法享受 优惠时该如何处理?二是《扶助残疾人办法》在广东省内的实施情况如何?
接着,他又萌发了向全省所有地级市了解残疾人是否能优惠乘车的想法。
夏楚辉回到揭阳后,又花80多元向全省21个地级市政府寄去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挂号信,询问自己究竟 能否在当地享受公交优惠。
答复陆续而至。
“惠州市是第一个电话联系我的。按照惠州市残联的说法,惠州市政府关于残疾人的扶助办法尚未出台,以省 政府的《广东省残疾人扶助办法》为准。”
夏楚辉说,最满意的是汕头市的答复,内容多达3页,说根据《汕头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户籍不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的,凭《残疾人证》即可免费或者减半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与渡船。
“还有的回应称不明确,而大多数则没有答复。”
“按正常期限应该在15天内给我回复,可省政府和其他14个地级市政府却没有按期回复”。夏楚辉决定较 真到底。
2008年12月底,他就超期答复一事,分别向省政府提起了15宗行政复议。
去年2月,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回复称,因案涉法律适用问题,即如何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与信访行为的 有关问题,需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故中止了行政复议。
今年5月28日,夏先生收到了来自广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来函《恢复行政复议审查通知书》,称“中 止的原因已消除,本府决定:从2010年5月25日恢复对上述15宗复议案的审查。”
终有结果:答复“迟到”确属违法
昨天,羊城晚报记者获悉,夏楚辉已经收到了省政府的复议决定。
“决定中称,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省政府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派专人会同省法制办、省残联等有 关部门多次约见申请人并进行了专门座谈和解答。但是,省政府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处理情况,虽然省政府已 经委托省残联在法定期限内电话告知夏先生有关处理情况,但是不符合申请人所要求的书面形式。虽然省残联在2 009年7月9日作出了书面答复并送达了申请人,但该答复已超过法定期限,违反了《信息公开条例》。 ”
除了省政府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茂名、潮州、清远、汕尾、梅州、湛江都被确 认违反《信息公开条例》(揭阳复议案当事人已撤诉)。省政府还就政府公开的申请也一并作出了答复,在答复中 称,《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作为广东省政府的规章,一经颁布,自2007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至于具体的“在广东省内的实施情况如何”,省政府则需要进行全省执法检查后才能掌握,这并非省政府一经请求 便可立即公开的信息。
可见,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best headphones,但各地回复理由却各不相同,是存在立法空白还是各地执法理解上的差异?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残联维权部了解,其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包括外地残疾人在内的 残疾人都是平等对待,并没有区别待遇,因此不存在立法上的问题。其实,就同一法律规章,各地执法中存在差异 并不少见,
GHD IV Styler,省残联将会同省法制办,到全省各地检查督促该规章的执行。
维权感言:支撑我的是法律
得到这样的结果,夏楚辉终于松了口气,他在博客中写到“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啊。”昨天,羊城晚报记者采访 了他。
羊城晚报:把“一元官司”折腾成向省政府和21个地级市政府申请公开信息,再到提起15宗行政复议,你 到底是怎么想的?
夏楚辉:起初我是很气愤,通过深入了解,发现很多地方在保障残疾人交通福利方面都没有落实。恰好国家出 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就想到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来了解各地是否能给我享受公交优惠,也是为了向公交司机 证明我不是想仗着自己是残疾人就耍无赖,拒交车费是政府给予的合法权利。
羊城晚报:就因为一元钱,你“折腾”出这么多事,有人不理解,说你“吃饱了撑得”,你怎么 看?
夏楚辉:作为一个残疾人,我是不幸的,但作为一个在法治社会生存的人,我又是幸运的。我不需要别人同情 。今天我用一只右腿和一只义肢站在这里,支撑我的是法律。优惠坐公车是我作为残疾人享有的法律权利,不是享 受哪个人给我的怜悯。
羊城晚报:如今等到了这样的复议结果,你满意吗?
夏楚辉:其实,起初我对结果一直是不看好,但我想公民的力量能推动更高效的政府,相信有了这次事件之后 ,政府会更及时地答复申请人。我真的没有想到最后能有这样的复议结果,出乎意料,政府拿出了承认错误的勇气 ,让我感受到了阳光政府的态度。我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