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然应聘职员实行细则(暂行)》
2006〕7号)的划定,青岛开发区部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然招聘工作人员35人(详见《2011年度青岛 开发区局部事业单位公开应聘工作职员打算表》),现将简章颁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备中华国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遵法、操行端正。
3、年纪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4日当前诞生)。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合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其他前提。
6、户籍不限。
中小学老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导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成。 在读全日制一般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余情况人员,不能报考。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 取得。
曾受过刑事处分跟曾被开革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支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考生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或青岛开发区政务 网(www.qda.gov.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2011年度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度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战书13:30-17:30。逾期不 再受理。
4、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青岛开发区阿里山路219号);报名接洽电话:053 2-86988557。
||| 5、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 彩色免冠照片6张(反面书写姓名);填报《2011年度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式2份(A4纸);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名的《2011年度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1份。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据明信;无业人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差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山东省内院校履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定书)。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实。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度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请求存在国外学习或工作阅历的需供给自己的签证原件 。
报名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审核撤退回。考生因材料筹备不充足影响资 历审查的,义务自信。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意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青岛市服务 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聘的毕业生,含2009年) ,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 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 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出具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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