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组成的团伙大肆作案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徐丽萍 通讯员 曾春波 李文瑾 报道 19岁的广州仔阿良初中毕业后无业游荡,竟打起在校学生的主意来,他与几名社会青年、校内问题学生等组成“ 社团”,专向在校学生强行要求入团并勒索保护费达上万元。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日阿良与该团伙其他骨干被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阿良获刑一年, 身为骨干成员的在校学生林某则被判处缓刑,其余社会青年成员等因年龄或其他原因被另作处理。
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惠泽社群心水论坛,阿良初中毕业后曾做过手机销售之类的散工,但都嫌工作累、工资低,很快辞职不干。终日无所事事的他遂在一 些中学周边闲逛胡混,其间和校内一些问题学生也有来往。
2009年初,阿良和社会青年杨某等人商量,拉拢了林某琪、杨某麟等几名在校学生做“小弟”,成立了名 为“军×”的社团组织,并在学校中积极拉拢学生加入“社团”。根据“军×”成员供述,他们在学校洗手间、校 门口等地,打着“军×”的旗号,以入会后如果被欺负可帮忙摆平为诱惑或以箍颈等手段为威胁,向同班同学或低 年级学生要求入会和勒索保护费。对于不肯入会或没钱交保护费的学生,便会扇其耳光或拳打脚踢。
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间,邓某良、林某琪等人每月以50-100元不等的标准,要求被勒索学生交纳保护费,共勒索到1万多元;被害学生最多的被勒索13次,勒索金额 700元。
某学校初一学生小陈也遭到勒索,其抱着去财消灾的想法,按要求交了两个月保护费,谁知还被要求找5个同 学一起交保护费,最后他鼓起勇气向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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