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宗林 通讯员戴礼文 因怀疑村官贪污,村民“抄”了村干部的家,一“抄”还真抄出贪官。日前,元阳县新街镇陈安村委会原主任李泽 光等4人因私分低保被元阳县法院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时任陈安村委会主任的李泽光、党总支书记李绍忠、副主任徐正学、 会计李正祥,将陈安村委会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及下半年的低保擅自截留7万元,
Herve Leger Dresses,并以奖励的形式发给5个自然村的低保发放委员会成员和村委会干部。另查明,4人截留的7万元中,有550 0元用于购买陈安村委会的办公用品,这5500元不算贪污金额。
法院认为,4人作为村委会干部,截留民政下拨的低保以奖励的形式私分6.45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 责任。
最终,元阳县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处李泽光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李绍忠有期徒刑1年,判处徐正学 有期徒刑1年,判处李正祥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