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毛贼许某到一家工厂偷东西时,被老板抓住了,老板为了教育小偷,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将他送往当地派 出所;要么在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许某选择了“零薪”打工一个月。
昨天,是许某在温州龙湾一家鞋革加工厂“工作”的第28天,这一个月之后,他说,出厂后再 也不偷了。
老板给出两个选择
许某今年21岁,老家在安徽,一直靠在温州龙湾打点零工过日子。
1月5日凌晨2点,许某来到温州龙湾区瑶溪镇龙东村,口袋空空的他看见这里有家鞋革加工厂 。
“我偷点东西去卖,或许手头能宽裕点。”许某马上行动了,就在他快要得手时,被该厂的工人发现,许某当 场被抓,被送到了老板林先生的办公室。
“有人到厂里偷东西,该怎么办?”林先生看着眼前的毛头小子,犹豫了。如果把他送进派出所,小伙子还年 轻,而且许某属于偷盗未遂,即使送到了派出所,许某面临的惩罚也就是拘留数天,这样的惩罚未必会有效果,那 么怎样才能更有效呢?
最后林先生给了许某两个选择:一是将他送往派出所;二是在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
苦干一个月,只为洗心革面
许某听了后,想也不想,就选择了第二条路。
该厂与许某订立了口头协议:许某在工厂零薪工作一个月;工厂免费提供吃住,一个月期满后,许某可自行离 开。当天,根据厂里的要求,许某交出了他的身份证、手机及身上财物,随后就开始了第一天的“工 作”。
28天的时间,许某吃、住都在工厂里,在工厂内行动还算自由,没有受到什么约束,作息时间与其他工人一 样。唯一不同的是,他不能离开工厂半步。工作时,他做的大多是搬运货物之类的体力活。
许某说,这一个月来,虽然工作强度挺大,但与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相比,他还是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 。他还说,出厂后,再也不偷了,准备找份工作好好干。既然老板给了他机会,他会好好珍惜,重新 做人。
网友支招:带薪其实更好
林先生说,许某在厂里的表现还不错,因为他只是说许某是新进的员工,所以多数员工并不知道许某进厂的原 因,大家同住同吃,并没有什么两样,有些员工还特别照顾许某。
“他自己选择了在工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用高强度的劳动代替惩罚。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认识到偷盗 是可耻的。”林先生说。
但是,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表示,无薪干活属于强迫劳动。从法律上讲,鞋厂老板不是行政机关,没有 执法权。林先生的正确做法是,要么扭送公安机关;要么放人。
此事在当地引发不少议论,网上讨论也很多。多数网友表示,林先生的做法很妙,但既然小偷已经悔过了,那 就给他点钱,既当工资,又当奖励吧。
网友“ROSE不是黄色的”说:“其实执法也讲究人情味,林先生这样的方式很合乎人情。”
网友“开的不是奥拓,是寂寞”则表示:“对小偷进行劳动教育,也是个办法,带薪其实更好,可以让小偷学 会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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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黄云峰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