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头部被砍了两刀,脖子、右肩膀各被砍了一刀,地上全是血,太惨了。”去年8月15日,金州区华 家屯镇某厂内发生了一起惨案,附近居民都为两岁男孩遇害感到惋惜。原来,两名工人为了报复车间主任,挥刀行 凶,残忍地将一名2岁大的男童杀害。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凶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岁男童身中数刀惨死
“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能对两岁大的孩子下这样的毒手啊!”去年8月15日,一名两岁男孩遇害的消息在 金州区华家屯镇传开,男孩身中数刀死亡,让附近居民感到痛心。
王某是遇害男孩的父亲,他是金州区某厂的车间主任,案发当天17时许,他抱着儿子去工厂,结果儿子却遭 遇了不测。“我看见工人李忠斌和赵致炜在吵架,二人像是喝酒了。”王某表示,当时他赶紧上前劝架,但两个人 都不听劝阻,后来他只好离开。“突然我看到李忠斌手拿菜刀向我冲过来,我就抱着儿子跑。”王某表示,他当时 想往邻居家跑,在跑到邻居家门口时,李忠斌就追了上来,他只好又顺着原路往回跑,结果又遇见赵致炜。“我脚 下一绊趴在地上,我起来后赵致炜拿着炉灶盘打我。”王某表示,他当时躲开后,把怀里的儿子放在 地上跑开了。
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狠心的李忠斌和赵致炜竟然会对他的儿子下毒手。“在厂子前边的一个水井边,我看见 儿子趴在地上,浑身是血。”王某的妻子闻讯赶到现场时,儿子已经倒在了血泊中,身中数刀。
为报复大人竟拿2岁男童出气
案发后,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此时,王某的儿子已经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忠斌 和赵致炜带走调查。
据了解,两名犯罪嫌疑人老家都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都是外来打工人员,在金州区某厂工作。而且他们的 年龄都不大,李忠斌出生于1984年,赵致炜出生于1992年,作案时,他还是未成年人。
今年3月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高一矮两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矮个的是李忠斌, 高个的是赵致炜,检察机关指控他们犯故意杀人罪。李忠斌当庭表示认罪,并交待了犯罪事实,“我们从案发当天 上午9点开始喝酒,一直喝到下午4点左右。”据李忠斌当庭供述,2009年8月15日,
ferragamo eyewear,厂子放假,他和赵致炜等人在一起喝酒,“喝酒时,我和赵致炜都说车间主任对我们不好。”两个人还说,当天 王某要是来上班的话,就打王某一顿。后来,李忠斌和赵致炜酒后因琐事吵了起来,双方还动了手,这时正好王某 抱着儿子来到工厂,劝架未果后他准备离开。
“我从厨房找了一把菜刀,想去砍他。”李忠斌称,当时赵致炜也去了厨房,拿了一把削土豆用的刀。“我当 时就是想实施报复,砍他儿子解气,根本没想后果。”李忠斌称看到王某跑开后,把儿子留在路边,于是就用刀向 王某的儿子砍去……
一行凶者手段残忍被判死刑
“李忠斌用菜刀朝小孩的脖子和肩膀砍了三四刀,我用刀朝小孩的后背划了一刀。”据赵致炜当庭供述,王某 平时对他很不好,见李忠斌用菜刀砍王某的儿子后,他也想用伤害王某儿子的方式出气,于是也上前用刀对王某儿 子进行伤害。
在庭审过程中,李忠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是他辩称在追砍王某以前,没有和赵致炜商量。赵致炜也 辩称,他没有和李忠斌商议砍王某,只用削土豆的刀划了王某的儿子。其辩护人认为,赵致炜系未成年人,他的犯 罪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忠斌和赵致炜是在同一犯罪动机支配下,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其中追砍王某的行为 应属故意伤害,但未造成王某轻伤以上的后果,对该行为不应单独定罪。而在伤害王某儿子过程中,两个人系共同 犯罪,赵致炜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认为李忠斌和赵致炜为报复王某,竟持刀砍切2岁幼儿要害部位数刀,动 机卑劣,手段残忍,实属罕见,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忠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赵致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 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