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的王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定购书》,之后他分四次共缴纳了545万余元首付款。
可是当业主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开发商却以业主违约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定购书》,这让王先生不能接受 ,于是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11月14日下午,该案二审在省高院开庭进行了审理。据悉,此案是近年来芜湖市标的额最大的一起商品房 买卖纠纷案,而且仅一审诉讼费就高达32万余元。
A 芜湖市民花费千万元“定”下两层写字楼
芜湖的王先生看中了位于芜湖市繁华的劳动路上的芜湖汇金广场,鉴于这一繁华地段的商业潜力,2010年 3月30日,王先生便和该写字楼的开发商芜湖市君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芜湖汇金广场四五层宾馆定购书 》(下称《定购书》),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汇金广场四五层计8500平方米。
此后,王先生分四次将5458400元首付款付给开发商。
另外,双方还约定,王先生所购房产业态为宾馆业态及相关业态;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后通知王先生 ,王先生应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前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正因为此约定,开发商认为5日内王先生没有前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王先生违约,所以在王先 生要求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定购书》。
王先生不能接受这一说法,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双方签订的《定购书 》。
据悉,此案是近年来芜湖市标的额最大的房产纠纷案,仅一审诉讼费便高达32万余元,这还不包括高额的律 师费。
B 业主认为开发商不卖房“是因房价涨了”
此案一审在芜湖市中院审理,最终判决开发商履行《定购书》中的约定,但是开发商不服,提出 了上诉。
11月14日下午,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投资购买汇金广场的很多业主都从芜湖赶来旁听。 “他(王先生)一个人哪能买得起,这是我们十几个亲戚、朋友、合作伙伴一起买的,当时开发商说人多了,不便 接待,便以王先生一个人名义签订了《定购书》。”
其中一名“准业主”闻女士说,“开发商之所以不愿意履行《定购书》,不跟我们签卖房合同,就是因为房价 涨了,现在都涨到11000多元了。”
“《定购书》约定,这两层楼应该在2011年12月31日交付,但现在双方还在打官司,真不知道何时才 能收到房屋。”其中也有业主担忧地说。
而对于为何要解除《定购书》,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定购书》不等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者 不仅没有约定房屋交付条件、产权登记等内容,而且对贷款办理时间,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根 本没有提及。
“虽然准业主缴纳了房款,但如果双方无法就交付条件、按揭贷款等达成一致,定购书不能转变为《商品房买 卖合同》。”代理律师还说,“由于双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据此 ,开发商向王先生发出了《解除定购书的通知书》。”
在上诉请求中,开发商要求撤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当庭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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